新刑法全文传销案如何处罚(传销组织的目的是什么?到底靠什么赚钱?)
一、根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大家好,很高兴能够为大家解答这个传销组织的经营活动问题集合。我将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为每个问题提供清晰和详细的回答,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研究成果,以促进大家的学习和思考。
新刑法全文传销案如何处罚
一、根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
该条例第七条规定了传销定义,第二十四条对三种参与人员规定了法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传销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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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的目的是什么?到底靠什么赚钱?
传销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把东西卖出去,应该说销售做到一定程度,就算是传销,传销分为南派和北派北派传销一般是比较传统的模式,而南派传销它就像是把销售做到了极致,甚至刚开始的时候你都看不出来他是个传销。
把东西卖出去不是说把这个正常的东西卖出去,这个卫生纸我生产成本是8毛钱,我要卖掉一块钱,这还需要传销吗?这自然而然就能卖出去啊,我要达到的目的是我这个保健品成本只有两块钱,但我能卖到200块钱,甚至说2000块钱赚的是这个钱,你见过哪个传销组织卖生活必需品的,都是卖那些价格不太透明,然后方便提价的这些东西,因为这些东西才具备高的利润空间。
传销组织的洗脑能力是非常强的,而且在洗脑这方面南派要做得更好,因为南派传销它甚至是光明正大的存在的,不达到一定的行为标准,你都无法判定他是什么传销,因为他给你的福利待遇非常好,刚开始的时候带你吃带你喝带你玩儿,给你的钱也不少,住的地方也相当不错,不会限制你的自由,你甚至觉得这是个真好的公司啊,过一段时间他才会跟你说,我们到底应该做些什么告诉你,你应该怎么去做,慢慢的你跳出了他的陷阱,到最后你可能不知不觉地就成为其中的一员了。
而北派传销就是传统的传销模式,就是会限制人的自由,强迫你去做某些违法乱纪的赚钱的事情。这种基本上都是很明显就可以判定的,因为你进去之后发现这个地方很偏,然后时刻都有人看着你,你就应该有警惕的心理了就不对了,能联系外面就及时报警或者向外面求助,但是南派的传销你基本上都看不出来什么,刚去的时候有人带你吃喝玩乐,把你招待得很好,也不限制你的自由。
但是传销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如果说只是普通的做销售,那没有问题,因为销售行业历来都是存在的,古代就有现在更有,只不过现在的这个销售更多的是通过电话网络去销售,而传销更多的是通过组织线下见面会或者是现场的宣传,会这样的形式来欺骗诱导无知群众赚取利益,打一枪换个地方。
什么是传销 传销有哪几种模式?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传销常见的三种模式:
1、新型传销
这种新型传销的模式,有一部分是产品可以去自己消费,只不过定价会比较高,可以中途去离开,当然如果是要加入了会员费之后,想要把会员费拿出来就变得非常的困难,新型的传销是特别具有迷惑性的,也是非常隐秘的形式。
这种传销的模式是通过资本运作的旗号去吸引人们加入,利用了成功学的方式去对人们洗脑,让亲朋好友加入,最后可以让很多的亲人血本无归,这种新型的传销模式,不会去没收身份证,手机也不用去上课,根本就不用限制人身自由。
2、网络传销
这种传销的模式是依托互联网的形式去进行传播,可以用视频广告或者是网赚项目等产品去骗取会员的费用,这种传销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是出现的问题,很难找到直接的负责人,因为都是通过网络方式去联系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会变得非常的大。
3、暴力传销
这是最原始的传销的模式,一旦是陷入了传销组织,他们经常会利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绑架,等方式去对学员进行恐吓洗脑,有的基本上连产品都没有,这就是有黑社会的作风的形式,不过这种形式已经很少见了。
新型的传销
传统的传销通常是上大课,限制人身自由。目前国内已经发展出了很多新型传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连锁加盟模式:要求参与人员缴费获得加盟资格,然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取返利。
2、电子商务加盟:注册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然后以网络、网络营销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3、创业投资模式:以获取创业资本为由,让很多年轻人参与其中。
4、免费返利模式:以消费不花钱、消费返利的模式,诱骗人们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参与传销活动。
5、微商传销模式:以销售课程的模式,拉人进来听课就可以获得报酬,本质上就是发展下级的过程。
传销惯用的手法和步骤是什么?
传销五大惯用骗术
骗术一:门面阔绰,用“好事大家分享”的态度诱人上钩
张红本有一个小康家庭。一天,张红丈夫的玩伴常景回到家乡,他穿名牌,开豪车,待人接物也非常有礼貌,变化令人吃惊。常景向张红夫妻描绘广西的发展空间,希望他们前去考察。
“多次聊天中,常景都表现出‘好事大家分享’的态度。”张红说。
揭秘阔绰的门面、积极的态度,背后是龌龊的阴谋。“加入传销后,特别是当上‘老总’后,上线会给你一笔费用要求你买排场,让你显得很阔绰,以此诱骗他人。”一位传销分子说。
骗术二:陪同考察“国家扶持项目”,城市建筑成为“政府支持”佐证
来到广西,“我被带到一个所谓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张红说,在一间民房里,她接触到了一个“项目”——该项目号称是国家在“经济开发区”试行的,并且按一种先进模式经营,“只要投资3800元,就能赚到380万”;这个项目发展前景广阔,有几十万人在参与开发……
揭秘除了口头忽悠、音像资料外,传销分子经常利用一些实物进行蛊惑。办案民警介绍说,南宁五象广场上三级大台阶也被传销分子解释为传销的“五级三晋制”,以此证明五象广场是政府默许、支持“资本运作”行业的标志。
骗术三:展示“精英”成就,实为“自己赚取自己投的钱”
“刚开始我有防范心理。”张红说:“但是,我慢慢地发现,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也没有被强行缴纳费用。而且,我真的看到很多人从事该行业,甚至站在大街上都能听见有人在谈论精英成就。大家都可以做,我为什么不能做?”
最终,张红夫妻各自缴纳了69800元的入门费,彻底误入歧途。随后的日子里,张红采取类似的做法,拉拢亲朋好友。
揭秘为了增强欺骗性和诱惑力,传销分子不断编造或歪曲国家区域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等。同时,他们还会利用一些所谓“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加盟、特许经营,以此混淆视听。
骗术四:“执法调查”被解释为“宏观调控”
张红曾见过“同行”被执法部门调查。“上线告诉我们,这只是平常的宏观调控。而且,这种宏观调控还具有规范市场等六大好处。”张红说,上线教给她几招应对调查的办法:随时携带身份证;保管好行业资料;不慌张,不焦躁,一问三不知。
揭秘把“执法调查”解释为“宏观调控”,是为了增强传销活动的合法性,让参与者深信不疑。
骗术五:入门费的45%被“正规地上缴国家税收”
传销行业有一套严密的资金分配原则。“一个人缴纳69800元的入门费。我们被告知,45%需缴纳国家税收,额外部分可供大家按层级分红,甚至这部分资金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标准的,也会按规定扣除并上交。这让我们相信组织运作很正规。”一位传销参与者说。
揭秘参与传销的朱伟说:“我当上‘老总’后才发现,一切用于缴税的钱其实都被高层分了。”
警惕传销借名“国家项目”
被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
2014年5月在广西南宁公开宣判,118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至1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5月15日,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案“涉及面之广、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组织层级之高、单案打击人数之多均为全国罕见”。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警方解密传销五大惯用骗术 手段花样翻新
传销惯用的手法和步骤
惯用手段有:
1、诱惑陷阱
为将“潜在下线”引诱到传销活动地,传销组织者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
2、套路杀熟
为提高发展下线的成功率,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即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3、精神控制
“二八定律”中要求对新来的受骗者,传销组织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口不提传销;宣扬“成功案例”,逐渐消除新来人员的防御心理,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4、暴力控制
此条与上条相辅相成,对新来的人员,传销组织者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还有是传销人员唆使被骗人员编造各种理由向家里要钱,以“绑架、不给钱就如何”的形式敲诈勒索。
5、噱头传销
“善心互助” “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联网大数据”等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传销组织者为这些名目设计了似是而非的“理论体系”,用以伪装传销活动的骗人实质;
为掩盖其拉人头的实质,传销组织者、策划者还利用“股票分红”、“会员制”、“连锁经营”、“直销”等种种噱头,给传销活动披上一层掩饰的外衣;传销组织者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等幌子,曲解国家政策,为传销穿上了一层支持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幌子,增强了传销欺骗性。
6、网络传销
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有:一是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三是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即传销组织设立网站,参与者通过交纳入门费加入该网站,取得资格去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扩展资料:
误入传销解救办法:
1.保管好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尽量不让它们落入对方手中。
2.记住地址,伺机报警。观察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记住路线,留意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
3.利用上街和考察时机,突然挣脱求救,抓住任何逃生的可能性。
4.装病。尽可能地折腾对方,让他们不得安宁,最终同意外出就医。
5.在上厕所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趁人不备从窗户扔纸条求救。
6.如果被看得很紧,想办法伪装,骗取对方信任,等他们放松警惕时,再伺机逃离。
7.发短信给亲人或者好友等。短信信息切不可直白,可用一些暗语,比如,9595,即救我救我。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传销组织的经营活动”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