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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书怎么开(不能乘坐飞机的疾病证明,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怎么开)

如果是门诊,需要带着门诊病历,去医院,找看病的医生开疾病诊断证明书。 开病假证明,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首先要根据具体病症挂不同科室的号,经门诊医生确诊疾病后...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疾病证明书和发票怎么开?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诊断证明书怎么开(不能乘坐飞机的疾病证明,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怎么开)

诊断证明书怎么开

如果是门诊,需要带着门诊病历,去医院,找看病的医生开疾病诊断证明书。 开病假证明,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首先要根据具体病症挂不同科室的号,经门诊医生确诊疾病后,提供治疗方案。 要求经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并盖章即可。 医务人员开诊断证明书,必须依据病人的症状及医学检查依据,不得因人情关系滥开证明,更不允许开假证明书。 对于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

详细来说病历证明是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用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最后的恢复情况证明。

医院的病历是作为法律资料留存的,如果没有病理性原因,医院是不会给你出具病历证明的。那怎样可以开具病例证明呢?首先需要提供自己身份证明,如果是住院的,可以去医院复印病历,让当时的主治医生帮助开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是门诊,需要带着门诊病历,去医院,找看病的医生开疾病诊断证明书。开病假证明,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首先要根据具体病症挂不同科室的号,经门诊医生确诊疾病后,提供治疗方案。要求经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并盖章即可。

医务人员开诊断证明书,必须依据病人的症状及医学检查依据,不得因人情关系滥开证明,更不允许开假证明书。对于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医务纠纷,殴打的病人,其诊断证明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会诊签字方可盖章,劳动力鉴定须由专门机构进行。对于过期诊断证明或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查对患者是否属实。病例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书,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等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很多医院对于病例证明开具的管理都有相关规定,应在就诊时就询问好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不能乘坐飞机的疾病证明,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怎么开

在日常生活中,出门优选的交通工具还是以飞机为主,效率快捷是乘坐飞机的优点所在。不过,事与愿违,往往飞机出行前有些人会遇到突发状况?生病去不了。这个时候,订好的机票该怎么退呢,是否需要不能乘坐飞机的疾病证明,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怎么开?

生病的前提下,定好的机票要退,需要提供航司要求的材料,以四川航空为例,需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病假证明(原件)、发票、出具的处方签,即可退票。不同航司需要的材料都不尽相同,根据相关政策提供材料即可。

民航局公示了不适合坐飞机的人群包括了孕妇(怀孕超过32周不超过35周)、新生婴儿、重病、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开具相关病例,航空公司会认可不适宜乘坐飞机。不适宜乘坐飞机的诊断证明医院医生一般不会专门去开这样的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诊断证明都是不适宜乘坐飞机的。

所以,生病了也不要慌张,退票政策可以电话航司客服,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也没有医院会专门开设这样的证明,只要生病了确实没法乘机,于情于理,都是可以顺利退票的。

请病假时的病假单怎么开?

病假单只能是员工自己到医院检查之后,医生会根据员工的身体情况开具的。医院的病房,门诊和急诊都可以开病假单,没有经过医院的检查,肯定是不能直接给员工开病假单的。没病假单是员工向公司请假的时候的必要材料之一,没有病假单,不能排除员工是泡病假的心态。

一、请病假时的病假单怎么开?

1、如果员工生病,在医院检查之后需要休息,那么医生是可以开据疾病证明书。疾病证明书是单位请病假的依据。

2、医院是不会直接给员工开请假条的。

能开病假条的部门包括:病房、门诊、急诊

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治疗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二、病假最多可以请多少天?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三、请病假工资怎么发 ?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如此,也就是说想要开病假单的就必须要到医院进行过检查以后才行,一方面是为了开病假单,另一方面也是经过医生的检查之后,看员工当前的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请假休息。最关键的是病假单当中会写清楚员工的病情大概需要休息的时间,医生和医院要对开出的病假单负法律责任的。

如何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包含事项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包含内容

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建议直接到当地职业病专业医疗机构要求开,一般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力,在医师诊断确认后经确认方可开具证明。

慢性病证明如何开具?

办理慢性疾病需要以下手续流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什么人能开疾病诊断证明书

你好

不知道你所说的疾病诊断证明要用于何处,但只有到医院就诊后你的主治医师才可以为你开此证明,开好后到医院门诊加盖医院专用章即可。我前段时间也是刚开了这个证明,本不想走程序,想找个关系开了算了。那知道都怕承担责任。所以最后还是到医院走的正规程序。

医保报销需要门诊病历怎么开

医保报销要开哪些材料 如何开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二、门/急诊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报销住院前急诊的,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6、异地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三、门诊大病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南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

6、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四、学生意外伤害报销

1、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就诊时间及医院);

2、门诊病历;

3、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

4、医疗费用清单;

5、收费收据(发票);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五、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

1、出院小结;

2、疾病证明书;

3、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4、住院费用清单;

5、医保IC卡或缴费收据;

6、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居民生育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1、医疗保险IC卡;

2、本人身份证;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分娩证明(即疾病证明书);

6、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7、住院费用清单;

8、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疾病诊断证明书可以补开吗

该证明书可以补开,采取以下步骤:

1、联系原开诊断证明的医生:请找到最初开具诊断证明的医生,详细说明情况,看看是否愿意重新开具一份诊断证明。

2、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医院和医生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这包括病历、身份证。

3、前往医院补开诊断证明: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前往就诊医院,找到开具诊断证明的医生,说明情况,并请求补开诊断证明。医生会根据病情和病历重新开具诊断证明。

4、加盖医院公章:在医生重新开具诊断证明后,可以前往医院门诊办公室,请求加盖医院公章。这样可以确保诊断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病情证明书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大家知道证明的格式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病情证明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病情证明书1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人员类别_____ 医保证号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病史及治疗经过: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诊断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县医保专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县医保中心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此表由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机构相应专科副主任以上的医师填写。

 2。“主要病史及治疗经过”应简要记录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和治疗经过。

 3。“诊断部门意见”一栏要明确疾病的名称、分期、分型及并发症诊断书。

病情证明书2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门诊号或住院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病情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生及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涂改无效。

 3、只作疾病证明,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病情证明书3

 兹有患者姓名、性别位: ,现诊断为: 。该患者在我院进行过一段时期(20xx年10月—20xx年4月)的治疗,治疗效果不明显,病情反复复发,现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特此证明!

 XX医院

 20xx年4月26日

病情证明书4

 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工作单位 症状:

 诊断:

 建议休假: 自201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医疗单位盖章

 姓名___________

 症状:

 诊断:

 建议休假:

 医疗单位盖章

 201 年_______月 日止 共_____天 医 师 病情证明书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工作单位自201 年______月______至201 年______月______止共_____天医 师

病情证明书5

 证明

 姓名:苏磊 性别:男出生日期:1984年9月4日 民族:汉族婚姻状况:未婚

 工作单位:昆明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复查时间20xx年10月14日科别:精神内科 复查精神系统:轻度抑郁症

 复查结果:患者在我院精神病内科经过药物和心理调整,治疗两个程

 疗后,经复查,该患者各方面精神指标已达标,抑郁症已康复,恢复正常,无其它症状。

 此证明

 主治医师:马莎

 20xx年10月14日

病情证明书6

 患者: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____岁

经我院_____________科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

 XX医院

 20xx年X月XX日

病情证明书7

 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8、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9、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10、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

 11、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病情证明书8

 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二、医师开具病情证明书应加强法律意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医师签名盖章。严禁出具虚假证明,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医院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病情证明书应分科出具,非本科病情,该科医师无权出具病情证明。跨专业、跨科开具的病情证明书应视为无效。

 四、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五、病假证明中建议休息时间应严格掌握,门(急)诊病假证明一般每次不超过四天,慢性病或较严重的外伤确需休息者,每次最长不超过二周。出院病假证明一般在一个月以内。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六、病情证明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联,交给患者的第二联须

 加盖“医疗专用章”方有效。

 七、病情证明书和“医疗专用章”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各病区和门诊各诊区根据需要至“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病情证明书并将使用完的存根及时上交。“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服务中心应做好病情证明书领用、加盖“医疗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八、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九、本制度自二〇一*年二月一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医务部、门诊部

 二〇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病情证明书9

 兹有患者姓名、性别位:,现诊断为:。该患者在我院进行过一段时期(XXX年10月—XXX年4月)的治疗,治疗效果不明显,病情反复复发,现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特此证明!

xx医院

xx年x月x日

病情证明书10

 姓名:XXX 性别:男出生日期:19XX年9月4日 民族:汉族婚姻状况:未婚

 工作单位:XX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复查时间20xx年10月14日科别:精神内科 复查精神系统:轻度抑郁症

 复查结果:患者在我院精神病内科经过药物和心理调整,治疗两个程疗后,经复查,该患者各方面精神指标已达标,抑郁症已康复,恢复正常,无其它症状。

 此证明

 主治医师:马莎

 20xx年10月14日

病情证明书11

 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

 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7、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8、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9、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

 10、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诊断证明书怎么开(不能乘坐飞机的疾病证明,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怎么开)

好了,今天关于“疾病证明书和发票怎么开?”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疾病证明书和发票怎么开?”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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