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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人不垫付医疗费违法吗(撞人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法律分析:如果开车撞了人,不先行垫付医药费而是先走保险,这一做法,不违法。先行垫付医药费,只不过是出于人道主义,为了表示对伤者的愧疚和诚意。如果因为一些特殊情况...

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解答可以拒绝为伤者垫付吗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一系列与可以拒绝为伤者垫付吗相关的问题,我将全力以赴地回答并提供有用的信息。

撞了人不垫付医疗费违法吗(撞人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撞了人不垫付医疗费违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开车撞了人,不先行垫付医药费而是先走保险,这一做法,不违法。先行垫付医药费,只不过是出于人道主义,为了表示对伤者的愧疚和诚意。如果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不先行垫付医药费也是可以的,因为买了车险,可以让保险公司跟进处理此事,而广大车主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先行垫付医药费还是先走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撞人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因为任何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不能立即就知道各方驾驶员的责任,故此事故发生之后,有人受伤需要治疗的,一般都是由需要接受治疗的本人或者是家属垫付医药费。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1、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因为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但是如果伤者自己没有钱医治,伤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也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那么肇事方就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先行垫付医药费。

2、通常在实际中,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作出协调,责令加害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为之为需要治疗的患者垫付费用。不过,为让自己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积极治疗和及时维修车辆,为早日结案创造条件。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最终,你还能保持着起诉对方的正当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

拿着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起诉。

4、回家等着。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开庭。

5、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拿钱。

6、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有人受伤需要治疗的,那么由于事故刚发生,并不能确定需要治疗的一方就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故此是不能要求没有受伤的一方垫付医药费的。此时为了避免伤情恶化,需要由患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

发生事故有人受伤,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如果遇到事故,对方要求你垫付医药费,一般情况下,坚持不垫付是可以的,不然就有可能会遇到垫钱之后,对方耍赖还不还的情况。

可以考虑垫付,但要注意留个心眼

虽然垫钱不是义务,但如果对方确实有难处,我们好心帮忙垫钱,也是可以的。

一般来说,我们陪伤者在医院的时候,很有可能还没有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换句话说:还不知道到底是谁的责任、谁的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8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赔偿证明和材料。

所以说:我们垫钱之前要留个心眼,一定要和对方签一个垫付收据或者是证明。

垫付了之后,医院给的收据、发票要留在我们自己的手里,这些东西都是今后要向保险公司报销,或者是向伤者要钱的凭证。

一个原则,很简单的,就是:谁把钱掏出去了,谁就把这些票据收好,拿在自己手里。

如果害怕被坑,不垫付也是可以的法律上并没有要求垫付医药费

我们有可能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无非就是怕找保险公司报销太麻烦,或者说是怕对方耍无赖,钱要不回来。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医药费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说,对于我们车主朋友来说,为了避免扯皮,或者说是不必要的麻烦,是可以不用垫付医药费的。

一切等交警定责和保险理赔之后再说,也是不错的选择。

让交警呼叫保险公司来垫付

如果说,对方坚持要我们垫付医药费:“你这个王八蛋……”都已经说得很难听了,死缠烂打怎么样,我们该怎么办呢?

也不要和人家吵架,也不要和人家打架,找保险公司来垫付,有些朋友这个是不知道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是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是垫付抢救费用。

有一个点要注意,也是一个技巧点,我问了很多开了7、8年车的老司机,他们有可能还不知道这个事情。

就是:这个垫付,是你要去找交警,让交警打电话叫保险公司来垫付才可以,你自己打电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或者给别人的保险公司,都是没有用的。

具体的做法是这样的:直接和交警说,我自己是没有钱来垫付医药费的,然后要求交警开具先行垫付通知书给保险公司,然后让保险公司的人来处理这个事情。

这个也是避免麻烦和冲突:吵起来的、因为不垫钱额外又打起来了、垫了钱要不回来……这是大家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对不对?

找交警,他开这个单子,工资不会多,工资也不会少,对吧?

我们如果能够坦然地沟通,让保险公司接到交警的要求来做这个事情,相对来说的话,可以比较平稳地处理这个问题。

我问了一圈,还真的是知道的人少,但要注意:这个垫付额度,最多只有1万块钱,也就是交强险里面的1万块钱的医疗费赔偿额度。

哪怕急着做手术,也可以不用垫付

超过1万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不会先行垫付了,这个时候也不要慌,自己依然可以不用垫付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说人话:我们自己没有钱,垫付不了,然后伤者那边也没有钱,也拿不出来,无论伤势多严重,需要多少钱,该抢救的,医院还是必须要抢救的。

不会像演唱会一样的,钱没付、没票就不让你进场,这是不会的。

当然了,医院不是做慈善的,不然的话早就倒闭了,对不对?抢救的费用来源是哪里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这么个基金的。

这个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12条规定:抢救费用如果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是可以用救助基金来垫付的。

操作方法也是一样的,记重点:找交警!是需要交警队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我们自己去沟通依然是没有用的。

垫付时留好票据和证明,就不会被坑

总得来讲,法律是没有规定肇事司机一定要垫付医药费的,所以想不垫付是可以的。

但是给伤者垫付医药费,不代表自己就一定会被坑,只要自己垫付的时候,留好票据和证明就行。

在这个前提下,替人家垫付,反而是良心和日后处理流程顺利的额外的一种加成、保障。

而且垫付也不一定要自己掏钱,保险公司可以先垫1万块钱,超出额度,你就让交警帮帮忙,让他们去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说,以前纠纷往往会处在:有钱、没钱的冲突上;有车、没车的冲突上;我都撞成这样,你怎么样……大家闹得很不开心或者怎么样。

其实按照道理,大家都不吃亏,放放心心把流程做完的方法,今天就跟你分享了。

以后希望大家最好是开车平安,不遇上事故,遇上的时候,这个收藏一下,或许对大家都有帮助吧。

非机动车撞人后不垫付医药费

一、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为伤者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可以拒绝由他先行垫付另一方医疗费用的要求。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人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先行垫付其中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责任方应该保管好医疗押金条,在为伤者在以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向对方摄取正规的医疗发票及相关的病历及诊断,以作以后的理赔之用。

保险公司让垫付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为什么交警叫我去垫付医药费

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也有权予以拒绝垫付。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各方当事人根据所负的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且在法律中,并无规定如果一方受伤的,必须由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来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

所以,作为事故的当事人方,如果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用的,可以根据初步判决的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进行部分垫付,但也有权予以拒绝,由伤者自行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再根据责任进行一次性的赔偿。

另外,如果当事人主为机动车的并负有事故责任,且对方的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的,也可以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行赔付医疗费用一万元。

一、交通事故对方要求垫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1、双方如果达成一致是可以先进行垫付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了,可以不垫付医药费用吗? 如果垫付, 要保留那些证据跟材料, 以便向保险公司理赔

垫付不垫付的事看你们是怎么谈的。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先行垫付其中的一部分医疗费用。

比如说,你方是车方,对方是行人的,而且你方车应有交强险吧,如果你方承担个次要责任的话,那么按规定交强险应有至少一万元的医疗费用是要赔付给第三方(即伤者方),以后凭医疗发票是可以报保险的,那么你方可以垫付一万元,保证没有什么损失。

但如果伤者伤势比较严重,所产生的医疗费超出一万元以上的,那么在事故认定出来前,那就要根据你的经济能力来衡量并以救人为上的原则进行垫付了。

你方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你方应该保管好医疗押金条,在为伤者在以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向对方摄取正规的医疗发票及相关的病历及诊断,以作以后的理赔之用。

材料:

医院方面:门诊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单,诊断书,出院后提供病历,出院后需要护理的医院开护理证明。

涉及误工费和护理费要提供收入证明,三个月完税证明,护理人户籍证明。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一、城镇居民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农村居民标准

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具体是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当年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交纳的各种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农村内部亲友间赠送支出后的收入总和。

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被扶养费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开车撞人可以不垫付医药费吗?

没有垫付的义务。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一万元医疗救助金。或由交警催促司机进行垫付,以救人为本。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扩展资料:

垫付医药费可能会带来的风险:

1、没有报销凭证,拿不到保险公司赔付首先第一种可能性就是垫付的钱拿不回来了,这伤者不给医院的收据和发票,如果我们自己垫付医药费找保险公司报销没有凭证,赔不到钱,但是前面的钱也的确是花了出去,那这是一种风险。

2、对方全责拿不回钱。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带着伤者去医院的时候,这个责权还没有定得非常清楚,你把钱垫掉了,最后判定是被你撞的这个人是全责,我车主是无责的。

3、垫付金额超出保险报销额度那么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我第三者责任险比如说保了50万,它这个医药费是65万,那我65万钱已经掏出去了,保险公司给我50万一减,还有15万就这么贴进去了,这是一个风险。

4、治疗项目不在理赔范围内那和这个情况比较接近的就是说你去医院采取各种各样的治疗、配药,它其实是什么甲乙丙不是分类型的嘛,它不是所有的治疗项目和费用都是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这个需要提前和保险公司打个电话确认好,这个项目、这个清单是不是可以理赔的,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不垫付医药费的风险:

1、良心道德的角度来讲,应该以人为本先垫付医疗费救人。

2、拖延伤情造成额外损失。碰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原来是受伤,后面变成死亡了,这是额外的损失。

3、伤者及其家属不配合理赔流程还有一个就是伤者和他的家属不配合,你不垫钱,人家肯定是心情很不好,以后要什么单据,配合取证这方面的东西想必是困难重重。事故处理慢,扣车时间长,车辆折旧也是损失。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撞了人不垫付医疗费违法吗(撞人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好了,今天关于“可以拒绝为伤者垫付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可以拒绝为伤者垫付吗”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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