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孩读书户口新规定(2017-2018年超生二胎上户口政策)
上海本地户口上学政策是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优先,统筹就近入学,并且同一个房产学区只享受五年内对口入学一次机会。上海本地人子女上学,子女户口所在地和监护人户口一致的...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2018年小孩上户口的新政策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2018年小孩上户口的新政策有哪些?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上海小孩读书户口新规定
上海本地户口上学政策是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优先,统筹就近入学,并且同一个房产学区只享受五年内对口入学一次机会。上海本地人子女上学,子女户口所在地和监护人户口一致的,可以优先安排,其次是人户分离的情况。
一、上海本地户口上学政策是什么?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户籍地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二、外地人员子女在上海就学要满足那些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综上所述,上海是特大城市,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子女顺利入学是家长关心的话题,对于本地户口家庭来说,应当熟悉相关政策,目前政策中主要是入学录取顺序做出规定,人户一致的优先安排,然后按照人户分离,有户口没有房产等顺序统筹入学。
三、有上海户口但没房子孩子可以上学吗
原则上来说可以上学,但各地区的规定不同,宽松的政策是有房产证就可以上学,甚至是通过交纳赞助费或借读费的方式也可以上学,但是有的地区需要同时具备户口及房产证才能上学,具体的还要看当地政策如何规定,详情可以询问当地教育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2017-2018年超生二胎上户口政策
符合生育二胎条件,就可以不用罚款上户口,但是违反了生育二胎条件那么入户就要罚款。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超生二胎上户口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超生二胎上户口政策如下超生二胎如何上户口
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 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
这是汉族的基本情况,少数民族的政策是这样的:少数民族人口是我国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 政策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少数民族居住区一般人口密度较低,经济 文化 比较落后。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很快,为了少数 民族的繁荣昌盛和民族素质的提高,近几年来,在少数民族中也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精神,结合本地 实际,制定了本地的生育政策。一般是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有的可以生育三个或四个孩子。但西藏的农牧民和数量很少的少数民族,是提供避孕药具和咨询服 务,主要任务是加强妇幼保健。
超生二胎落户最新政策
符合生育二胎条件,就可以不用罚款上户口,但是违反了生育二胎条件那么入户就要罚款,入户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二胎超生、抢生、黑户怎么上户口两条?红线?
《意见》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是对政府行为明确了?高压线?,畅通了户口登记的 渠道 ,使户口登记回归本来职能,体现了社会治理水平。
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既是户口登记管理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也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个原则
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意见》提出?三个原则?,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供了思路和办法。
一是依法办理、保障权益。按照法律规定,既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为他们参与社会事务、行使权利义务提供保障,又要在户口登记上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二是区别情况、分类解决。造成无户口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根据无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实施登记户口政策。
三是综合配套、部门协同。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涉及多部门政策衔接,《意见》明确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清理有关政策 措施 、完善配套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收养登记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需要与《意见》进行无缝衔接;无户口人员落户后,相关的 教育 、社保等保障措施也要同步跟上。等等。
八类人员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 毕业 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超生仍要缴社会抚养费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报道:《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的八类无户口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有市民提出,这是否意味着超生的可以登记户口,也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此,广东省卫计委在2015年8月时已经明确,对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属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既不相互矛盾,更不相互否定。
根据2015年当时还在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进行户籍登记时,公安部门将小孩父母的相关资料通报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6年 元旦 起施行。广东省卫计委表示,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等做了解答。
计划生育禁限超生婴儿落户
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解决超生子女落户问题。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禁止将政策外生育与落户挂钩。1988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此后多次重申。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后,多次要求各地禁止将计划生育与落户、入学、低保等捆绑,并开展督查。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
《意见》出台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指导地方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并享受相应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事实收养需先办理收养登记
事实收养实际上是一种私自收留抚养行为,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存在被拐卖、超生、捡拾等多种情况,因为无户口,在享受教育、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存在障碍。对于符合本《意见》规定条件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应当依照本《意见》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对于希望通过收养登记建立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研究处理,事实收养发生在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为经公安机关确认的被拐 儿童 的,应当先由公安机关查找其生父母,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总之,符合当前收养法等规定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照现有规定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暂无相关规定的,民政部将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教育权益可先入学后办户口
目前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大部分已进入学校接受了义务教育,但仍有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正常入学就读。《意见》出台后,各地教育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着重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保障平等受教育权。新登记户口人员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受教育权,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要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
二是积极安排入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人一案?做好工作,立即安排就近入学,指导学校依据学生年龄和学力等情况安排在合适的年级就读。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学校要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四是关注特殊群体。重点做好新登记户口或暂无户口的适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就学工作。对于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由流入地政府协调安排入学,不符合条件的劝告回原户籍地就学,由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对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要尽量为他们上学提供便利。
社保待遇落户后可相应参保
《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意见》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并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后参加社会 保险 提供服务和便利。
在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已经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覆盖了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胎政策如何给小孩上户口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以北京市为例,非法二胎罚款规定:
1.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二胎)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2.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相关阅读:?超生?就不用交罚款了吗?快看咋给二孩上户口
全面两孩政策放开
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二孩产假延长
中金网,修正案(草案)中,晚婚晚育不再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取而代之响应?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一胎和二胎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可以被看做生二孩的鼓励政策。
目前的产假规定,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但是生育二胎时,产假将延长。
取消晚育和独生子女奖励
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也就是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之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的三类人,拟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与?老人老办法?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此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了二孩,那么就从?老人?变成了?新人?,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生育三孩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
草案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抱养孩子怎么上户口新政策
抱养的小孩上户口,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由孩子的养父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孩子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到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孩子的落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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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落户口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小孩上户口新规定有: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1、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2、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小孩读书是每个家庭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在大多家庭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当地人民政府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因此人们比较关心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是什么?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了解看看吧!
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并且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1、如果是应届毕业学生,按学生派遣单位发放的派遣证上所填单位地址,予以迁移手续,到新岗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及有关证件,就可以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2、如果是退学落回原籍手续,那么办理只要凭学校退学文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就可以了。
3、同时肄业、结业学生户口落回原籍手续办理凭肄业或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大学生应征入伍户口办理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时,由征集地民政部门接收,公安部门负责落户;要求复学的,其户口落入本人所在学校集体户口。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后,您会对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是什么?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有需求,可以参考看看。
上海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新政策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一、上海非婚生子女户口如何办理?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上海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二、上海非婚生子的罚款标准是多少?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2、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综上所述,上海居民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后,应该通过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之后再生育子女。如果非婚生子,属于政策外的违法行为,双方要将罚款缴纳完毕后才可以给子女办户口。不能提供出生证明的,必须做一个亲子鉴定,明确和孩子的血缘关系。
未婚生子上户口,首先在咨询了相关部门确定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以后,在相关部门按照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将缴费的收据妥善保存。
然后带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户口本,再加上申报落户的申请,在做好一系列的准备之后,将母亲所有的材料都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岁生小孩可以上户口吗
18岁生小孩可以上户口吗
是的,18岁生育的孩子可以上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新生儿应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未婚生育声明等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只要能提供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8岁生育的孩子是可以正常上户口的。
综上所述:
18岁生育的孩子可以上户口,但需要提供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成年生育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同意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新生儿应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规定:“婴儿出生登记,由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家庭主申请人应当亲自办理。家庭主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监护人办理。”

好了,今天关于“2018年小孩上户口的新政策有哪些?”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18年小孩上户口的新政策有哪些?”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