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共同海损的分摊(如何共同海损分摊?)
一、基本定义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什么?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如何进行共同海损的分摊
一、基本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因共同海损行为处理共同海损损失、理算共同海损的费用,称共同海损理算。为处理共同海损费用所编制的报告称共同海损理算书。
二、共同海损如何分摊?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分摊价值
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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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共同海损分摊?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中国海上保险发展趋势
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一带就有了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为使航海船舶免遭倾覆,最有效的解救方法就是抛弃船上货物,以减轻船舶的载重量,而为使被抛弃的货物能从其他收益方获得补偿,当时的航海商就提出一条共同遵循的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原则:“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公元前916年在《罗地安海商法》中正式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由于该原则最早体现了海上保险的分摊损失、互助共济的要求,因而被视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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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1)损失的构成不同,即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牺牲,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费用;
(2)引起损失的原因不同,即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它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 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
(3)损失的承担方式不同,即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损失,而共同海损则由受益有关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大小的比例分摊损失。
法律依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第二条 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原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实事 求是、公平合理地处理各项损失和费用的补偿和分摊。
提出共同海损理算要求的一方和其他有关各方,有举证的责任,证明 其提出的损失或费用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可列入共同海损。
对作为共同海损提出理算的案件,如果构成案件的事故确系运输契约 一方不能免责的过失所引起,则不进行共同海损理算,但可根据具体情况 ,通过协商另作适当处理。
共同海损的含义和构成条件是什么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在海上商业航行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下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支出,按比例共同分摊给参与航行的船舶和货主的一种制度。
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1、危险救助:船舶或货物在面临浩劫或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来避免更大的损失或保护其他受损船舶、货物的安全。这可能包括船舶疏散、火灾扑灭、漏水修补等。
2、自愿行为:危险救助必须是船长或货主自愿采取的行动,而非法律规定下的义务。
3、救助成功:危险救助行动必须成功,即通过采取措施避免了更大的损失或保护了其他受损船舶、货物的安全。
4、公平分摊:共同海损根据船舶和货物的价值来计算,并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分摊给参与航行的船舶和货主。通常使用约定的共同海损比例来决定分摊比例。
共同海损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下,不让某个受损方承担过大的损失,而是通过分摊来公平分担风险。这有助于鼓励船舶和货主在危险情况下采取行动,保护船舶和货物的整体利益,确保顺利完成航行任务。共同海损是国际海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航运中得到广泛应用。
海损介绍
海损(海上灾害损失,Marine Loss) 指在海上发生的船舶和货物的意外损失或损坏。海损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操作事故:包括船舶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2、自然灾害:如风暴、海啸、地震、冰冻等造成的损失。
3、航海误差:包括导航错误、沉船、沉没等。
4、货物损失: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避免的自然因素导致的损失或损坏。
在发生海损时,通常需要进行救助行动以减少进一步的损失或保护其他船舶、货物的安全。这可能包括船舶修复、货物转运等。对于共同海损情况下的海损,根据国际惯例和合同规定,海损费用将按照共同海损比例由参与航行的船舶和货主共同分摊。
对于涉及海损的情况,通常会有保险公司以及相关的国际海事法律规定来处理索赔和补偿问题。海损的处理涉及到船舶所有权、航运保险、救助行动等众多因素,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和解决。
好了,关于“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什么?”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什么?”,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