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鲜肉”诈骗团伙曝光诈骗罪应如何量刑(“小鲜肉”黄智博“口罩诈骗”被判三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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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鲜肉”诈骗团伙曝光诈骗罪应如何量刑
诈骗团伙的成员怎样量刑,要依据诈骗财物的数额和当事人在诈骗团伙的作用而定,主犯要承担诈骗团伙所犯的全部罪行;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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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鲜肉”诈骗团伙曝光诈骗罪应如何量刑拓展阅读
“小鲜肉”黄智博“口罩诈骗”被判三年零三个月
谎称有大量现货口罩销售,再以虚假的身份证件、医用口罩图片、生产企业许可证等材料来取得对方信任,后以收取预付款的名义行骗,原北京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训练生黄智博以这样的方式骗得11.7万元。
3月17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开庭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智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庭审现场
公开资料显示,黄智博曾在韩国发展,并进入防弹少年团所在的Big Hit娱乐公司当练习生,还曾通过了CUBE娱乐公司的面试。后成为乐华娱乐公司的练习生,与王一博等艺人属同一家公司。
2019年,黄智博曾参加优酷的选秀节目《以团之名》,在节目中因为一名之差没有出道,随后报名该节目第二季,却因疫情原因延期录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黄智博在网络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被害人袁某看到上述信息后与其取得联系。为进一步获得对方信任,黄智博将网络上下载的身份证件、医用口罩图片、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打包及快递视频等虚假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袁某,后以预付款名义骗取袁某人民币11.7万元。随后,黄智博将袁某的微信拉黑失联。
远程庭审画面
庭审中,黄智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确定的罪名、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辩护人认为,黄智博积极悔罪,本人多次表示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悔罪,希望对其适用缓刑。
被告人黄智博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智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智博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帮助下全额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后依法从轻从宽处罚。黄智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不宜宣告缓刑。
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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