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以下几点: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
对于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有些许经验和知识储备。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免奏声明一般具 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免贵条款不合理的加大一方的责任或者减轻另一方的义务,该 免责条款无效 ,比如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二、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么
当事人依法作出的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中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无效;其他部分不受影响的,则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人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中有免责该合同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
免责协议若符合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
但是如果免责协议中有下列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有效吗
一、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有效吗?
1、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如果只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法的免责声明格是怎么样的?
1、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
(1)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2)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3)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
2、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以及债权人的过错。
组织活动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组织活动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有效。组织活动免责声明具有法律效力,是合法有效的,在法律上有效。组织活动免责声明是行为主体对于自己从事的民事活动或者与自己有关的民事活动,声明自己权利义务或者立场的一种公示行为。
免责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分情况。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合同免责事由就是合同免责条款,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以及债权人的过错。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出于保护其身利益的目的,而设立一些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签约时既不向对方当事人提醒,也不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说明,致使对方当事人要么懵懂签约,要么被迫接受其条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合同法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提醒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有关条款,并对此条款的本义作出详细说明,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后方能生效。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说明的,则此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好了,今天关于“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