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哪些(消费税的税目有哪些)
应缴纳消费税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烟,烟涉及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三类;2、酒,主要涉及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四种;3、高档化妆品,其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消费税税目有哪些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同时分享一些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这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哪些
应缴纳消费税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烟,烟涉及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三类;
2、酒,主要涉及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四种;
3、高档化妆品,其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其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其税率是15%;
6、成品油,主要指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
7、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8、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具体包含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三种,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9、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是10%。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10、高档手表,税率是20%。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的税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消费税税目为: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七、汽车轮胎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几个
消费税税目共有十五个,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税目表,烟,酒,高档化妆品,首饰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实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电池,涂料。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消费税从量计征有哪些税目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二类: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三类: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第四类: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五类: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量、面积等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标准计征的税收,又称从量计征。
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改)》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哪些商品具有消费税
法律主观:
消费税 的 纳税 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产品、钻石饰品除外)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14类商品,具体如下: 1、烟。征收范围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下设卷烟、雪茄烟、烟丝3个子目。其中,对卷烟既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在批发环节征收,雪茄烟和烟丝只在生产环节征收。 2、酒及酒精。本税目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5个子目。 3、化妆品。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美容和芳香两类产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包括喷花类、旋转类、组合烟花类等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的发令枪,鞭炮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汽车轮胎。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内、外胎。但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8、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税率按排量分档设置。 9、小汽车。包括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按气缸容量(即排气量)的大小分档设置。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 11、高档手表。为销售价格(不含 增值税 )每只在10000(含)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 以上税目,除金银、铂金、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税外,其他均在生产环节征收。
缴纳消费税的有哪些
一、缴纳消费税的有哪些
1、缴纳消费税的类目包括以下:
(1)烟。征收范围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
(2)酒及酒精。本税目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5个子目;
(3)化妆品。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等;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包括喷花类、旋转类、组合烟花类等各种鞭炮、焰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分列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好了,今天关于“消费税税目有哪些”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消费税税目有哪些”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