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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怎么租房提取)

一、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1、提取公积金方式:(1)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房租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怎么租房提取)

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1、提取公积金方式:

(1)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房租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提交申请书及复印件提交审核;

(4)若审核通过,则可通过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现,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再次补齐相关材料二次提交。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一次

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怎么租房提取

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如下:

一、开具租房发票

1、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

2、直接与房东自行签订租房协议的租房者,可以与房东一起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租房发票,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二、将相关材料交给单位相关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提取。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流程

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天津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3、在天津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

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一、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申请资料

(1)职工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

2、租房申请资料

(1)经济租赁房

a、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

b、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

(2)政府招租补贴

a、房屋租赁合同

b、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c、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

(3)市场租房

a、《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c、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d、《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以及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e、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享受住房补贴需提供)

二、住房消费和非住房消费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三、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11、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提取条件及金额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

每月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按照登记备案租金提取,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2400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申请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2400元。

二、提取方式

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按照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提取的,提取期限同时不得超过备案租赁期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职工每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资金按季度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每季度划转资金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金额。职工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季度未足额划转的,在同一次申请提取期限内的其他季度划转。

三、其他规定

本人或配偶有本市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按照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仅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本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有自有住房,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仍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按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要件及按新老政策提取的衔接等操作细则,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六、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6年5月31日废止。本市租房提取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1、去相应银行激活公积金银行卡;2、到房管所开具无房证明;3、到国土资源局开具不动产证明;4、持国土资源局和房管所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公积金银行卡复印件、公积金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申请条件: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申请时间: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不含补缴)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材料:1、 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2、《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怎么租房提取)

好了,今天关于“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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