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继承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开具继承亲属关系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向户籍科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能证明身份...
继承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开具继承亲属关系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向户籍科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能证明身份的文件。
如果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其实可以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有人事部门,应由人事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单位没有人事部门,则由单位的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这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公证员可能会要求提交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在准备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