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理由解雇员工合理?(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
在现实生活中被奇葩理由辞退有很多是你想不到的。1. 形象不佳有些雇主非常在意员工的形象,如果没有达到他们的标准,他们就有可能使用这个理由来解雇员工。比如有一个女...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合法理由”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什么理由解雇员工合理?
在现实生活中被奇葩理由辞退有很多是你想不到的。
1. 形象不佳
有些雇主非常在意员工的形象,如果没有达到他们的标准,他们就有可能使用这个理由来解雇员工。比如有一个女员工因为她的头发太长了而被解雇。直到她的头发被剪掉到雇主的要求后,她才能重新回到公司工作。
2. 穿衣不当
还有一些雇主非常在意员工的穿着,如果没有穿对衣服,他们也有可能使用这个理由来解雇员工。有一位男员工因为在炎热的夏天穿着一双露趾的凉鞋而被解雇了。
3. 犯了“规定”
有时候公司的规定可能非常荒谬,但是员工必须遵守。如果员工没有严格遵守规定,雇主也可能使用这个理由来解雇他们。比如一个公司规定员工必须使用特定的字体和颜色来写邮件,那么如果一个员工没有遵守这个规定,他们可能会被解雇。
4. 认真工作
如果员工不够认真地工作,也可能被解雇。有些雇主甚至因为员工在工作时喝咖啡、吃零食而解雇他们。虽然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工作的质量,但是雇主仍然认为这是一种不认真工作的表现。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
公司辞退员工的正规理由有哪些?
您好,您的问题应该是两个,经概括回答如下:
1.公司辞退你们没有法律依据,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也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辞退,如果没有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又没有失职、舞弊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公司不能单方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关系。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
2.公司在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三种,以您的说法,任何一种都不符合,所以即便公司这么做了也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另外,由于公司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就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支付你们双倍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6条。而且,如果公司仍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坚持解除劳动关系的,因为你们工作的期限为7个月,属于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情况,公司应当支付你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为了使您能更清楚明白地理解以上答复,特附相关法条如下,请耐心查阅: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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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
一是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当场通知你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岗位撤销,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替代金解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论是哪种情形,公司都必须证明这种情形属实。公司无法证明的话,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以违法解除为由,获得两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的理由
法律主观:
企业合法辞退员工的理由: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客观: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如何合法辞退试用期员工
如何合法辞退试用期员工?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
HR在尝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符合法律要求:程序必须合法: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处理,流程不对,可能会导致企业败诉。内容必须合法:相关的条款、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常见辞退场景
《劳动合同法》虽然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权利,但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只有在满足法定的严苛条件时,才具有合法解除的法律效力。
注意点:
1.考核及解除行为引导处于合法约定的试用期内。
2.解除合同理由不能将“不符合录用条件”写成“不能胜任作”。
常见辞退场景2
主观的考核指标
错误原因:
性格不合群,情绪化,工作态度不端正等理由非常主观公司很难证明,证明不聊就可能会败诉。
解析: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仅仅限于在试用期内可用,一旦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示范
明确界定什么是符合岗位职责的要求,什么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有可固化、可量化、可操作的书面衡量标准并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前对试用期员工去留做出选择。找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地方并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要求劳动者签收。
合法辞退6步曲
第一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单独约定,且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步:企业需要订立合法的试用期条款和录用条件
设定并与员工确认试用期内的录用条件。一般可以从工作能力、思想品德、健康状况3个维度设计。
第三步:试用期条款要事先公示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或者把试用期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
3.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步:辞退证据的收集
通过述职报告、工作汇报、往来工作邮件等记录其日常工作表现。
第五步:具体的考核行为
通过上述的证据得出客观的考核结果,并在试用期之内做出评估并做出解决劳动合同的决定。
第六步:严格遵守辞退的程序
1.通解除之前有工会的,需要将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
2.送达通知解除的文件给员工,通知解除的文件应当明确载明解除原因。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公司正当辞退员工的理由包括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能证明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营私舞弊给公司利润造成损失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身体患病,医疗期满以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都能直接辞退。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二、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该说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这些理由不能是公司胡编乱造出来的,比如对于那些已经经过试用期考察的员工,就是因为怀孕了或者休产假了,用人单位编造出那些不存在的理由去辞退员工的话,公司属于自欺欺人。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合法理由”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