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排污费最新规定(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管理费的有( )。)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一、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内容包括废气、污水、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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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排污费最新规定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一、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内容包括废气、污水、固化,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
二、排污者应当于每月或者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向所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上一月或者上一季度实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餐饮、娱乐等排污者的范围和申报期限,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排污者应当于每月终了之日起10日内申报上一月实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
排污者可以采取书面申报、网上申报等方式申报排污情况。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者申报的情况,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并根据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计算排污者应缴纳的排污费数额。排污量核定结果和排污费数额的计算结果应当书面通知排污者。对餐饮、娱乐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采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开的抽样测算办法进行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具有规律性、稳定性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排污者的申请或者直接进行书面核定。
三、排污者拒报、谎报排污申报有关事项或者不按照规定进行变更申报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用现场检查一次采样监测的数据来核定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第九条 排污者对排污量核定结果或者排污费数额的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通知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排污者应缴纳的排污费数额确定后,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管理费的有( )。
答案:A,B,C,E
答案 AB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
措施项目费中施工排水费与规费中工程排污费怎么区分?
施工排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地下室、基础施工期间为保证工作面(基坑或场地)内的地表水、地下水而设置的水泵、排水沟、管井等排水措施需发生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费用。措施费可根据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安工程造价的费用。是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021年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税工程排污费。
所以现行计价计算程序中的“工程排污费”就成为了“环境保护税”工程排污费就是工程在实施过程由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统一按规定收取的排污费用排污费 是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建筑行业的排污费一般先由乙方负责缴纳,也就是建筑施工方,在竣工结算时包含在结算工程造价中,实际最终还是甲方支付该笔费用。包含有1、污水排污费.2、废气排污费.
第一条 为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污费的征收,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具体负责排污费的核定和收缴。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机容量三十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征收。 农垦垦区内的排污费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上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排污者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试生产或者营业前三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城市市区范围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需要作重大改变或者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应当分别在改变前或者改变后的三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排污申报和变更申报及时进行审核。
第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结后十日内,根据审核后的排污申报数据并结合实际情况,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具有规律性、稳定性的,可以按照前次申报核定的数据进行核定。 排污者拒报排污申报有关事项或者不按照规定进行变更申报的,根据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直接核定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第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数据的优先顺序,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排污费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
不需要。
(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分录如下:
1、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
2、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合同完工,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分录如下 :
1、借:工程结算;
2、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的规费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的规费包括:\x0d\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在最新出版的《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已经将工程排污费列入了企业管理费。\x0d\ (2)社会保障费。\x0d\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x0d\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x0d\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x0d\ ④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x0d\ ⑤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工程意外伤害所缴纳的费用。\x0d\ (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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