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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挂名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税务出事了我承担什么责任(挂名法人一般判多少年)

用了你的证件去税务局办理了相关涉税事宜,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经济及涉税事项中与法定代表人负同等的责任。如果该公司...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挂名财务负责最多判几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

当挂名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税务出事了我承担什么责任(挂名法人一般判多少年)

当挂名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税务出事了我承担什么责任

用了你的证件去税务局办理了相关涉税事宜,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经济及涉税事项中与法定代表人负同等的责任。

如果该公司规范经营,风险不大,若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骗贷等,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就会很大。

逃税处罚措施: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

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百度百科-财务负责人

挂名法人一般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首先挂名法人代表在法人单位没有触犯刑事犯罪时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触犯刑事犯罪后,对于刑法规定的要追究法人代表责任时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没有具体罪名的前提下不存在判刑的说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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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际上并没有经手这财务工作有什么风险

注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际上并没有经手这财务工作风险如下:

1、这种情况属于挂名。挂名财务负责人,虽然可能并未实际任职,但是单位犯罪的情况下,财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同样会受到行政处罚。财务负责人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会计法》规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被信息披露。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税务机关将依法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同时对其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财务负责人任职建议:

1、离职及时变更税务信息。

即使是挂名财务负责人,离职时也一定要记得变更税务信息。因为一般关于税务问题,第一责任人就是法人代表,而财务负责人是实际执行人。如果后期经营一旦在税务上遇到严重问题,法人和执行人都会被涉及。

2、离职后公司不予变更财务负责人,留好证据。

挂名财务负责人离职,可能没有相关人员与其交接,这个时候一定要保存好离职证据。与原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了,若该公司不予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挂名财务负责人可联系该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协调解决,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变更。

3、做好税务交接工作。

如果挂名财务负责人要去一家新公司就任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做好交接,了解清楚离职是否因为存在税收风险。在准备离开时,同样要把税务问题和相关工作理清,跟后任做好交接和切割。记得督促单位负责人和现任财务人员,到税务局办理财务人员变更登记,把后期可能面临的风险降到最小。

虚开增值税发票 挂名财务负责人要负责人吗

需要负责;作为财务负责人明知道是违法还不阻止这行为更不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1]?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当挂名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税务出事了我承担什么责任(挂名法人一般判多少年)

今天关于“挂名财务负责最多判几年”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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