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湾长期居住、 要办什么手续?(怎样才能在台湾长期居住?)
一、 依亲︰指依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二、返台︰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款至第七款及第四项所列...
好久不见了各位,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台湾移民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如果你还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请跟我一起来探索一下。
去台湾长期居住、 要办什么手续?
一、 依亲︰指依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
二、返台︰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款至第七款及第四项所列条件之申请人返回或进入台湾地区定居
三、专案居留︰指依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四、大陆地区证照︰指中共护照或通行证
五、离岛地区:指离岛建设条例第二条所称之岛屿
第 五 条 申请人在大陆地区使用之姓名与台湾地区原有户籍登记不一致者,应举证确系同一人,并以台湾地区原有户籍登记资料申请;其经死亡宣告者,应於撤销死亡宣告之判决确定後始得申请
第 六 条 基於政治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对台湾地区国防安全、国际形象或社会安定有特殊贡献者
二、提供有价值资料,有利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瞭解者
三、领导民主运动有杰出表现之具体事实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险者
四、 具有崇高传统政教地位,对其社会有重大影响力者
五、 对国家有其他特殊贡献,经有关单位举证属实者
第 七 条 基於经济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在产业技术上有杰出成就,且其研究开发之产业技术,能实际促进台湾地区产业升级者
二、在金融专业技术或实务操作上有杰出成就,并能促进台湾地区金融发展者
第 八 条 基於社会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之配偶为重度以上身心障碍或在离岛地区设籍逾十年之配偶为中度以上身心障碍,须在台湾地区照顾未成年之亲生子女者
二、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须在台湾地区照顾原台湾地区配偶年逾六十五岁之父母或未成年子女者
三、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之配偶死亡时,曾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逾一年,并合法停留累计二年以上者
四、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至八十六年二月十九日之间,前往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四年之在台湾地区原有户籍人民
五、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前,在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四年之在台湾地区原有户籍人民,最近三年未曾在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任职,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一)在台湾地区有三亲等内血亲或配偶者
(二)经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或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同意安置就养者
(三)经有关机关举证确有人道特殊考量必要者
六、前二款人民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第六条第五款人员被俘或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亲及其配偶
八、依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之考量,经许可在台湾地区居留者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前项第四款、第五款人民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并同本人申请居留;本人已许可在台湾地区定居并设有户籍者,其配偶及十二岁以下子女,应依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或第十七条规定办理
第 九 条 基於教育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 曾获诺贝尔奖者
二、 曾获国际学术奖并在学术专业领域具有崇高地位与杰出成就,并为台湾地区迫切需要,受聘在台湾地区大专校院或学术研究机构担任教学研究者
三、曾参加国际艺术展演,在专业领域具有创新表现,其特殊才能为台湾地区少有者
四、曾获优秀专业奖,并对其专业领域具有研究创新,而为台湾地区迫切需要,且受聘在台湾地区大专校院或学术研究机构担任教学研究者
五、 曾获得奥林匹克运动会前三名或亚洲运动会第一名成绩,且来台湾地区居留後有助於提升我国家运动代表队实力者
六、曾担任大陆代表队教练,经其训练之选手获得奥林匹克运动会前五名或亚洲运动会前三名成绩,并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受聘担任我国家运动代表队之培训教练者
第 十 条 基於科技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曾获许可延揽,在台湾地区从事研究期间,绩效卓著,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 基础及应用科学专业领域有杰出成就,为台湾地区迫切需要,并曾任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之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最近五年内有著作发表者
二、 在特殊领域之应用工程及技术上有杰出成就,并在著名大学得有博士学位後继续执行专门职业四年以上著有成绩者
三、具有台湾地区所需之特殊科学技术,并有丰富之工作经验者
第 十一 条 基於文化考量,大陆地区人民有左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一、 民族艺术或民俗技艺领域具有卓越才能,并获许可延揽,在台湾地区从事传习期间,绩效卓著者
二、对中华文化之维护与发扬有特殊贡献,并有丰富工作经验及重大具体成就者
三、曾获颁重要文化勋(奖)章,并在文化、**、广播电视等专业领域具有研究创见或特殊造诣者
四、曾获国际著名影展、国际广播电视节目竞赛主要个人奖或其他国际著名奖项,并在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工作有卓越贡献者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送件须知─探病、延期照料 一、探病适用对象:(一)大陆地区人民、其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三亲等内血亲、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请来台探病。 1、因患重病或受重伤,而有生命危险。2、年逾60岁,患重病或受重伤。(二)台湾地区人民之大陆地区配偶,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期间患重病或受重伤,而有生命危险者,其在大陆地区之父母得申请进入台湾探病。(三)依规定申请进入台湾地区探病之兄弟姐妹年逾60岁、患重病或受重伤者得申请其配偶或子女1人同行。二、延期照料:(一)进入台湾地区探病之大陆地区人民,其探病对象年逾60岁,在台湾地区无子女、且伤病未愈或行动困难乏人照料者,其具有照料能力者1人,得申请在台延期照料。(二)探病对象之配偶已依规定申请进入台湾地区者,主管机关得不予许可。三、申请次数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探病之次数不限,每次停留期间不得逾1个月,不得延期,但经许可延期照料者,不在此限。(二)经许可延期照料,每次延期不得逾6个月,但所持大陆往来通行证或护照所馀效期未满7个月者,仅得延期至该证照效期届满前1个月,每次来台总停留期间不得逾1年。(三)在台期间如有逾期停留或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应於出境之翌日起,不予许可期间届满後始得再申请来台短期停留,但奔丧不受此限。(四)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所检附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应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之验证。四、应备文件:(一)请详尽填写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并贴最近2年内所拍摄、直4.5公分且横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二)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影本、其他证照或足资证明身分文件影本。(三)经查验证申请人与探亲对象间之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足资证明亲属关系之文件。(四)被探人户口名簿或身分证。<附影本,正本验毕归还>。(五)保证书:保证人应出具亲自签名之保证书,及保证人国民身证正、影本<正本验毕退还>,并由移民署各服站查核(保证人资格请参阅保证书背面之说明)。(六)相关证明文件:须领有全民健康保险重大伤病卡或经公立医院或行政院卫生署公告评鉴合格之私立医院,开具3个月内效期诊断书证明。(七)委托书:除申请人在海外地区、香港或澳门或被探人亲自送件外,由在台其他亲友或旅行社代为送件者,应附委托书。 (八)申请人在第三地区,应另检附第三地区再入境签证或第三地区居留证或香港身分证影本。(九)证照费新台币400元(邮寄者附挂号回邮信封并填妥收件人及住址,自取者免附)。五、探病申请方式:(一)申请人在海外地区者,应向我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他外交部授权机构申请。(二)申请人在香港或澳门者,应向香港中华旅行社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力宝大厦4楼)或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411~417号皇朝广场6楼F~K座)申请。(三)申请人在大陆地区者,由在台湾地区亲属代向入出国及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不受理邮寄申请)。六、来延期照料申请方式:在申请人於探病停留期间届满前或延期照料停留期间届满前30日内,备齐:(一)延期申请书。(二)入出境许可证正本。(三)户口名簿或2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含迁出人口﹞(四)在台无子女具结书。(五)3个月内诊断书或重大伤病卡。(六)有效之大陆往来通行证或护照,其效期不足者,仅得延期至该证照效期届满前1个月。(七)最近1年内标准规格彩色照片1张。(八)延期费用新台币200元。向入出国及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不受理邮寄申请)。 六、申请处所及查询资讯:入出国及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联络资讯请洽移民署网站,请多加利用。 本署网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署长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ecss/bin/ite001q1.asp
※附注:三亲等血亲范围:
一亲等:父母子女。
二亲等: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妹。
三亲等: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伯叔姑、舅父、姨母、侄儿女、外甥儿女。
怎样才能在台湾长期居住?
根据《入出国及移民法》第25条,外国人在台湾合法居住连续五年,每年居住超过183天,或在台湾登记的国民。合法的配偶和子女在台湾居住超过十年,其中每年有超过183天的居留权五年,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
第33条第4款规定:拥有永久居留证后,如果每年没有居住183天,则永久居留证将被注销或撤销。
扩展资料
2004年,在强烈舆论的压力下,台湾当局有关部门在紧急会议后决定,无论大陆人还是外国人申请“婚姻移民”,只需提交相当于24次的存款证明即可。台湾的基本月薪为新台币380,106元,无需支付新的新台币500万的财务证明。
3月2日,台湾当局主管部门宣布,从3月1日起,实施《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办法》;
规定申请在台湾定居的大陆配偶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支付最近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超过基本工资的两倍(即新台币31,680元),工资证明和台湾动产和房地产总价值超过新台币500万元的财务证明可以由“内政部”核证。
这项政策出台后,它刺激了岛上双方已婚家庭的普遍反弹,并受到许多“立法者”和舆论的强烈批评。舆论指出,当局的侵犯人权行为阻碍了婚姻自由,并“利用新贵思想来阻止穷人的婚姻权利。”
台湾《中国时报》发表社论,批评新规定侵犯了人们的居住和迁徙自由,家庭和婚姻权利,还侵犯了人格自治和人格尊严。它可以被视为行政管理的“负面模型教科书”。
在压力下,台湾当局宣布新方法将增加三个月的缓冲期。如果在缓冲期内提交的申请人无法提交财务资源证明,则有关当局将宽容地确定他们。但是,仍然很难使社会平静下来,新方法不得不“三天三变”,尴尬地结束了。
参考资料:
如何移民台湾
对大陆公民而且只有三种方法:1.透过婚姻方式依亲,住满6年可以领取(申请)台湾身份证2.对台有重大贡献者可拥有台湾籍3.18岁以下,有直系亲属在台,或有旁系亲属且在大陆无人可照顾,或无亲属但由台人收养者,可依亲居留,满一定年限可以领取(申请)台湾身份证不过,也可以先移民与台湾建交的国家,然后在申请移民台湾。和台湾建交的国家:欧洲(1个):梵蒂冈。非洲(6个):马拉维、乍得、斯威士兰、布基纳法索、冈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拉丁美洲(12个):巴拿马、海地、巴拉圭、萨尔瓦多、多米尼加、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基茨和尼维斯、伯利兹、尼加拉瓜。大洋洲(6个):瑙鲁、图瓦卢、所罗门群岛、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帕劳、基里巴斯
大陆人怎样获得台湾户籍
一、大陆人民取得台湾户籍定居户口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与台湾人结婚,并且在台湾报上户口并查验无误之后。大陆配偶在台湾居留总时间超过2年之后,可以申请定居。每年有名额限制,依照排对顺序发放身份证,大约需要6年左右。
2、台湾人和大陆人民婚生子女,户口在大陆者。小孩未满14周岁,可以随时以依亲方式将户口迁往台湾,但必须先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
3、台湾人收养的大陆户口人民,年纪未满14周岁。具有合法收养手续,可以比照婚生子女办理。
4、投资移民,个人在台投资超过30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600万),可以将户口前往台湾定居。因是新的规定,还没有执行细则。
5、特殊行为人民,经由第三地前往台湾花最少的钱移民到斯威士兰,可以定居。
二、台湾居民申请来祖国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申请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包括?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台湾居民申请定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晰;
2、提交书面申请。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3、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4、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5、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地区户籍证明及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正、背面)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
6、提交经大陆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签注分类:
团队旅游签注(L):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可为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签发最长1年且不超过领队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2.个人旅游签注(G):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
3.应邀赴台签注(Y):?按照赴台批件批准情况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4.商务签注(F):按照赴台立项批复批准的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5.探亲签注(T):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6.定居签注(D):?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7.学习签注(X):根据赴台学习凭证签发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8.乘务签注(C):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及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1年或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9.其他签注(Q):赴台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等事务,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
参考资料:
党政机关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全面实施 “一带一路”沿
大陆人去台湾定居,需要什么条件?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可申请赴台湾定居。
台湾通行证申请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
请教大神如何移民台湾
你好,大陆人民取得台湾定居户口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与台湾人结婚,并且在台湾报上户口并查验无误之后。大陆配偶在台湾居留总时间超过2年之后,可以申请定居。每年有名额限制,依照排对顺序发放身份证,大约需要6年左右。2.台湾人和大陆人民婚生子女,户口在大陆者。小孩未满14周岁,可以随时以依亲方式将户口迁往台湾,但必须先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3.台湾人收养的大陆户口人民,年纪未满14周岁。具有合法收养手续,可以比照婚生子女办理。4.投资移民,个人在台投资超过30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600万),可以将户口前往台湾定居。因是新的规定,还没有执行细则。5.特殊行为人民,经由第三地前往台湾花最少的钱移民到斯威士兰,可以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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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去台湾 要什么条件
第十六条 (申请定居) 大陆地区人民得申请来台从事商务或观光活动,其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办法* 大陆地区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 一、台湾地区人民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者。 二、其台湾地区之配偶死亡,须在台湾地区照顾未成年之亲生子女者。 三、民国三十四年后,因兵役关系滞留大陆地区之台籍军人及其配偶。 四、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后,因作战或执行特种任务被俘之前国军官兵及其配偶。 五、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前,以公费派赴大陆地区求学人员及其配偶。 六、民国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前,因船舶故障、海难或其它不可抗力之事由滞留大陆地区,且在台湾地区原有户籍之渔民或船员。 大陆地区人民依前项第一款规定,每年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之数额,得予限制。 依第二项第三款至第六款规定申请者,其大陆地区配偶得随同本人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未随同申请者,得由本人在台湾地区定居后代为申请。
好了,今天关于“台湾移民需要什么条件?”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台湾移民需要什么条件?”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