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网上通缉令名单怎么查(网络在逃人员怎么查询)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系统版本:Windows10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网上通缉令名单查询可以通过当地公安官网的警方通缉进行查看,具体...

谢谢大家对网上通缉犯一般是怎么查询的?问题集合的提问。作为一个对此领域感兴趣的人,我期待着和大家分享我的见解和解答各个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上通缉令名单怎么查(网络在逃人员怎么查询)

网上通缉令名单怎么查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网上通缉令名单查询可以通过当地公安官网的警方通缉进行查看,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公安官网查看

1、搜索当地公安官网

在浏览器中搜索当地的公安官网。

2、点击官网

在搜索结果界面点击官网,进入官网。

3、点击警民互动

在官网主页点击警民互动,进入警民互动界面。

4、点击警方通缉

在警民互动界面点击警方通缉,进入警方通缉界面。

5、查看通缉名单

在警方通缉界面点击一个公告,即可查看通缉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实施原则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九十八条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启动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网络在逃人员怎么查询

网上在逃人员的查询也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询,个人是无法进行查询的。

一、如何进行网上在逃人员查询

网上在逃人员的查询也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询,个人是无法进行查询的,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的建立健全更是让网上追逃管理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很多网上在逃人员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全国违法犯罪信息资源查询系统,是一种只有进入公安内部系统才能查询的信息系统。可查找网上的逃犯。属于数据库技术。

对于重大案件通缉要犯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查询。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普通人是查不到的,普通逃犯在互联网上查不到,要去派出所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

三、网上追逃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综上所述:互联网的发展为网上追逃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捷,网上在逃人员查询,而网上在逃人员的查询也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询,个人是无法进行查询的,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的建立健全更是让网上追逃管理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很多网上在逃人员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口音、行为习惯,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第九十八条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被取保候审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场的,应当向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宣布,由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拒绝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网上通缉犯怎么查

若想查看公安网上的通缉犯人员名单,只需登陆网页链接进行查询即可。如果想查询地方通缉令,可以登陆该地的省级公安部门网站进行查询。通缉犯是指被通缉的犯人。公安部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么查询通缉人员名单

通过公安官网查看如下:

1、搜索当地公安官网,在浏览器中搜索当地的公安官网;

2、点击官网,在搜索结果界面点击官网,进入官网;

3、点击警民互动,在官网主页点击警民互动,进入警民互动界面;

4、点击警方通缉,在警民互动界面点击警方通缉,进入警方通缉界面;

5、查看通缉名单,在警方通缉界面点击一个公告,即可查看通缉名单。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综上所述,通缉令名单的查询,普通的公民在网上是查不到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通缉令名单查询涉及全国违法犯罪信息资源查询系统,是一种只有进入公安内部系统才能查询的信息系统,通缉令名单查询可查找网上的逃犯,属于数据库技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实施原则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九十八条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启动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网上通缉犯怎么查询

根据律图网查询显示:网上通缉犯查询方法如下:

1、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2、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请他们协助查询。

3、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查找涉嫌重大犯罪活动的在逃人员信息。通常情况下,针对此类罪犯,公安机关会发布相关的通缉令或新闻消息。然而,需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网上在逃人员都能通过互联网加以查询,因为部分案件中,警方采取了内部网络通报方式进行通缉。此外,通缉令等级分类多样,细分为A级和B级两种,其中A级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最高等级的通缉令;B级则代表由公安部根据各省级公安机关的申请,下达的在逃涉案人员缉捕指令。

网上通缉令名单怎么查(网络在逃人员怎么查询)

好了,今天关于“网上通缉犯一般是怎么查询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网上通缉犯一般是怎么查询的?”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