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医院保留多长时间(医院住院病历档案保存多久)
法律分析:要根据病历的具体情况来看,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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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医院保留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要根据病历的具体情况来看,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因此门诊病历一般保存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医院住院病历档案保存多久
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 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二、医院有没有保存患者病例的义务
患者病历是由院方保存。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
三、病历资料被医院篡改怎么办
卫生部对“病员及家属提出医疗单位或有关当事人有违反规定,涂改、伪造病案行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文检费暂由申请人支付。如确系涂改、伪造病案,由实施涂改、伪造行为一方承担文检费用。”“医疗事故技鉴定的依据。但病历的正常补记和上级医师查房修改(应保存原有字迹清晰可辨)不属此列。若去除涂改、伪造部分后,病案无法进行鉴定,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可不予鉴定,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追究其相应的。”
据此,当事人可以就病历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通过文检能够鉴定出病历确实不是原始病历,可以依此证据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根据重新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原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起。
同时,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或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不予鉴定的,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医院病历主要分为了住院病历与门诊病历,虽然有规定住院病历至少保管30年,而门诊病历则至少保管15年,但针对以前的一些老病历,但是保管机制尚未健全,那么现在要想去翻查可能就比较困难,院方丢失、损毁了这些老病历的情况也是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小编认为并不能因此追究院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由医疗机构管理,12条规定患者极其代理人或死亡患者的近亲属及代理人有权查询。
医院病人档案保存多长时间?
医院病人档案保存的时间:门诊病历的保存期大于等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大于等于三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
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住院病历医院会保留多久
法律分析
病人的病历医院会保存多久 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存放时限不可小于十五年。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不同类型的病历,规定保存的年限不同。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 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病历保存年限不得少于15年。病历分为以下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患者依照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
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国家规定病历多久归档
一、国家规定病历要多久归档
1、国家规定一般病历在病人出院后72小时之内归入病案室。在医疗机构建有门诊病历档案的,其门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其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保存年限最长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住院记录医院保存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一般来说,患者的病历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
(一)主观病历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根据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治疗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
(二)客观病历
客观病历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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