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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山西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

2022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政策如下:1、2022年有本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本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

民办教师补助政策的今日更新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它涉及到许多方面。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民办教师补助政策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山东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山西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

山东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

2022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政策如下:

1、2022年有本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本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2、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3、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如下:

1、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意见指出,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山西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

对于民办教师有下列补助政策:

1、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2、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3、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2023年原民办教师政策

1、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

2、您好,2023年原民办教师政策国家对民代幼教师出台教师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同时,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

3、从事民办教师工作12(含)年以上的,会按照每人每月发放150元来进行补偿。其实,很多地区不仅在职教师给予补助,对于年满60周岁退休后的原民办教师,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一般是按照工龄来计算,每干满一年补贴20元。

4、2023年原民办教师政策如下:民办教师在辞退时,按照本人的代课或者民办教师的时间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纳入社会保险:将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2023年原民办教师政策:民办教师在辞退时,按照本人的代课或者民办教师的时间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纳入社会保险:将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6、2023年原民办教师待遇如下: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山西教师退休工资标准

1、法律主观:退休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一般为: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2、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3、河北:高中教师,中教一级,实际是中教二级工资1690元,绩效半年2400元。山西:教龄10年,工资2200元左右,绩效一年5000元左右,无福利。内蒙古:小教一级。2008年上班。工资打卡3070元,绩效一年7000多元。

4、法律主观: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原民办教师今年补贴政策

1、从事民办教师工作12(含)年以上的,会按照每人每月发放150元来进行补偿。其实,很多地区不仅在职教师给予补助,对于年满60周岁退休后的原民办教师,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一般是按照工龄来计算,每干满一年补贴20元。

2、一次性定额补助的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但是民办教师必须人服务于学校机构才可以领取定额补助。对于相关的医疗补贴金额为每名民办教师,每年120元。同时,字民办教师退休开始养老起便可以由社保机构领取,每月医疗补贴十元。

3、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2022年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

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1、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原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另外有些地区,下发了《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下达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①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②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③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④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政策2022

1、2022年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2、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3、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1、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意见指出,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

组认定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身份可参照以上办法进行认定。

: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贴。上世纪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法律依据:《中央2011年8号文件》第三条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民办教师是一个历史名词,2022年民办教师补助有哪些新政策吗?

原民办老师这一人群高于一切新世纪后期早已退出中国文化教育舞台。他的难题竟成了历史遗留性的持续无法得到彻底消除。实际上,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升教龄津贴规范,公开增发生活补助费。全国各地实施的养老服务补贴要以教龄津贴的方式发放,而教龄津贴仍然是1986年《教师法》施行时标准的,33年后的如今公立教师的工资翻好几倍。

2022年老民师工龄补贴应当提升吗?

不容置疑,应当提升。大家都知道,老民师是在政府艰难时刻,辛勤工作,不辞辛劳课堂教学,不求回报投入,为时代的发展塑造了许多优秀人才,可以这么说“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有些被辞退,有些自动离职,长此以往,就变成没有编制又没有社保的“难题”老民师。

经分析与论述,2022年老民办教师教龄补贴应当提升的原因很多3点:

1、养老待遇不能养老服务。现阶段,老民师享有2笔养老钱,第1笔是城乡居民养老金,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起步较晚,绝大部分老民师并没有参加交费,只领到养老退休金,在他们本地130元/月,全国各地平均172元/月;第2笔是养老服务补助费,也称为工龄补助费,一般来说一个工龄大约在10元-30元中间,一个月其实就是二三百元,总计2笔钱三四百元能够实现老有所依吗?

2、别的社保逐渐提升。今年退休工作人员养老金涨4%,迈入“18年连调”,月平均上涨幅度在120块左右;全国各地提升了最低工资规定,对应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和低保政策都适度提升。

3、工龄补贴很多年并没有提升。为了解决老民师工资待遇难题,全国各地颁布工龄补贴现行政策,按一个工龄要多少钱派发补贴,初衷是好的,可是唯一存在的不足就是创建工资待遇提高体制,很多年工龄补贴并没有提升,与消费水平、薪水提升水准不平衡,对于此事老民师有很大埋怨。

按什么规范派发最好呢?

最先,了解一下现阶段部分省份的老民师工龄补贴状况:工龄每满一年月补助标准,安徽26元;山东省20元,四川10元;湖南10元;河南10元。例如在安徽,10年工龄,月工龄补贴260元。总而言之,各省市的工龄补助标准不一样,再加上补贴执行两年至今,大部分省区局限在起步规范上未上涨,于情于理都走不过去。

然后,充分考虑原民师年纪都是在65周岁以上,随着年龄的增长,总数越来越低,工龄月补助标准按不得少于1000元派发最好,财政负担增长幅度可控性。归根结底取决于2点:一是在大部分省区,1000元小于最低工资规定、高过低保政策,完全能确保老民师最少生活所需;二是能够填补很多年来未上涨的遗憾,达到老民师的上涨需求,增强老年生活的满足感。

最终,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派发规范,并制定工龄补贴正常的调整管理机制,在参照物价飞涨、工资增长以及其它社保提高状况,适度提升补助标准,比如一个工龄提升20元-50元,保证老民师老有所依、病有所医。

原民办教师今年补贴政策

民师补贴的新政策规定:

1、时间期限计算: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2、工作期限计算: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省实施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建议咨询你们当地相关单位,或者咨询你们当地政府,去政府网站查下都有。

原民办教师转正有哪些政策?

1.实施方案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因刑事犯...

2.执行标准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教龄补助的方法发放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教龄补助标准为每个教龄每月20元,任教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龄补贴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原民办教师今年补贴政策的问题回答,建议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以上内容,对应一下,看符合哪项标准,去申请相应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民师补贴新政策

法律分析:民师补贴的新政策规定:

1、时间期限计算: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2、工作期限计算: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四条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一条 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标准:

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2-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4-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6-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8-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按粤教师[2018]13号文标准执行。

民办教师补助标准

民办教师补助标准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财政状况进行制定,旨在提高民办教师的生活水平和教学积极性。补助标准通常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纳等多个方面。

一、民办教师补助标准概述

民办教师补助标准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为民办教师提供的一系列经济补助措施。这些补助旨在提高民办教师的待遇,激发其教学热情,从而保障民办教育的稳定发展。补助标准的制定通常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财政状况,以确保补助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民办教师补助标准内容

基本工资:民办教师的基本工资是补助标准的核心部分,其水平通常根据教师的职称、学历、教学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基本工资的发放有助于保障民办教师的基本生活需求。

津贴补贴:除了基本工资外,民办教师还可享受一定的津贴补贴,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教龄津贴等。这些补贴旨在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减轻其生活负担。

社保缴纳:民办教师应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社保待遇。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以确保民办教师在退休、生病等情况下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三、民办教师补助标准调整机制

民办教师补助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国家政策、地方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财政状况进行适时调整。这种调整机制有助于确保补助标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更好地发挥补助的作用。

四、民办教师补助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为确保民办教师补助标准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同时,应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为教师发放补助。

综上所述:

民办教师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地方财政状况制定的,旨在提高民办教师的生活水平和教学积极性。补助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纳等多个方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为确保补助标准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同时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家保障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十条规定: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教金和租、购场地等方式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给予经费奖励的方式予以扶持。

原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原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您好!关于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各不相同。现复制粘贴河南省的政策,供您参考: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北京有原民办教师的补助政策吗

各地略有不同:

一、民办教师中哪些人可以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二)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三)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二、民办教师何时在哪里申报养老和医疗补助

201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区县 *** 审定的《重庆市发放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补助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向原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三、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 *** 将给与一次性定额补助6000元,这笔钱原则上用于张某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在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0元)。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四、2013年1月1日未年满60周岁、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如何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清2013年的缴费后,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不计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计息,从其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确定发放金额,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受的医疗补贴,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 *** 审定的标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金融机构代发。

五、2013年1月1日年已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如何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尚未参保的,可根据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参保,其一次性趸缴的月数按本人2013年1月距离75周岁余命的月数计算(不足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养老待遇从2013年1月起发放;已参保但未选择缴费或未达到最高缴费档次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缴费档次,提高养老待遇,增加的养老待遇从2013年1月起发放。当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参保缴费时,若不足由本人补足,若有余额可发给本人。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已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本人。

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未满60周岁,但2013年1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已参保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一次性定额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重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定额补助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3年1月起执行;未参保的,可从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参保缴费,达到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发放养老待遇。一次性定额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后,一次性定额补助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3年1月起执行。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受的医疗补贴,从2013年1月起,按区县 *** 审定的标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金融机构代发。

六、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要看工作多少时间,再看离岗后是否续交养老金,当然,具体情况要咨询当地教育局、人社局。

我认为国家应该有说法,毕竟那些老师工作那麽多年了。现在他们有的连温饱都过不上,起码也应该给补助点啊。

济宁原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有消息吗?, 跨省原民办教师补助问题

山东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补贴政策出台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鲁教人发(2014)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 *** ,各市(市、区人民 *** ,省 *** 有关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 *** 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员2014年1月9日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意见

一,发放范围

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二,补助标准

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

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四,人员认证

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主动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认证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以乡(镇、办事处)为重点进行。认证结果由县(市、区)核准,报市备查。

五,发放办法

经县(市、区)核准的符合条件人员.其教龄补助发放业务的经办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统筹管理,规范发放。

六,资金统筹

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财政为主。对于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其他县市(市、区)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解决。

七,政策衔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规定发放的工作年限补助,参照本意见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

对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你)以后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其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以后我省中小学招用代课教师,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工作年限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一并由户口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为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 *** 要将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做好工作规划和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县乡责任。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在乡(镇、办事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 *** 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和发放范围等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计划生育、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教龄补助代发发放工作。政法、公安、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教龄补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搞好政策解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正面宣传和解读文件精神,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好出现的问题。

(五)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原民办教师政策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

代课教师补助对象确定:

(一)本人申请。

(二)乡级初审。

(三)县级审核。

(四)市州核准。

安徽民办教师的补助政策

有文件,2002年以前担任过民师、代课,现不在任,且没有养老保险的,年龄在60周岁。按任教年限X20元每月补助。

山东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山西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新政策)

好了,关于“民办教师补助政策”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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