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判决后没给钱怎么办(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后没给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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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判决后没给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后没给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
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仍然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事诉讼中被告没钱赔怎么办?
民事诉讼没钱赔偿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在有履行能力后会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且生活困难确实无法偿还,法院会终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判决后没钱赔偿怎么办
民事判决后没钱赔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民事判决后无力赔偿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二、执行管辖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3、在国内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4、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5、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6、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7、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三、执行申请
(一)申请执行的条件
1、申请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
1、民事案件
a、双方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为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b、双方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六个月。
2、行政案件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四、申请执行应向法院提交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五、由法院审判机关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的法律文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六、法院审查执行申请的期限
法院应在七日内审查完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予以受理,开始进入执行程序。
七、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1、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2、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4、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未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符合法定分立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5、被执行人物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6、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八、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形
(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人同意,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
1、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此执行结案。
2、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执行人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二)、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
1、被执行人如期履行判决,此执行结案。
2、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判决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
3、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三)、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
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3、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4、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和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民诉法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并提供适当担保6、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7、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8、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上述情形消失后,法院依职权或申请,恢复执行。
(四)、执行回转
在执行中,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五)、执行异议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之后,可能出现的结果:
1、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
2、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是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裁定对生效法律文书中该项内容中止执行。
3、执行标的物不属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该标的物交还案外人。
4、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六)、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
1、申请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执行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裁定终结执行,等于执行结案。
九、执行期限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十、执行完毕后的执行回转
在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以及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有关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以及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没钱赔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没钱赔怎么办
1、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诉讼没有钱赔偿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责任方不赔怎么办
法律分析:发生民事纠纷后如果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和责任方双方先行协商,来解决纠纷,也可以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化解矛盾。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不想调解,如果双方有约定仲裁的,可以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果裁决后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仲裁条款,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民事纠纷没有赔偿怎么办?”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