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哪方承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被执行人承担。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基本流程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
接下来,我将针对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问题给出一些建议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话题。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哪方承担
被执行人承担。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基本流程
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一旦受理,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二、强制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原则上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这是因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能需要先行垫付部分费用。例如,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可能需要预先支付保全费用。但即使在这些情况下,最终这些费用仍然会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强制执行费用的计算通常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执行标的的大小、执行措施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人民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费用数额,并通知被执行人支付。
被执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强制执行费用。如果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
综上所述: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包括执行申请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能需要先行垫付部分费用,但最终这些费用仍然会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确定具体的费用数额,并通知被执行人支付。被执行人应当按时支付强制执行费用,否则将面临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申请强制执需要向法院交纳费用。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资料:
1、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不缴纳执行费用。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费用吗
法律主观:
你好,想要了解 法院强制执行 需要钱吗这一问题,具体解答是。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费用标准: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 诉讼 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具体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多少钱
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费用标准: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费用标准为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一、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有哪些
1、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
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二、强制执行有哪些情形
强制执行有如下情形:
1、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并由审判人员依出具的调解书生效,履行义务人拒不履行的;
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作出生效裁判文书,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
3、其他情形。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费用
法律分析: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需要交钱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缴费,执行方不需交费,由被执行方交费。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好了,今天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