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才引进政策(湖南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长沙人才引进政策针对以自贸区长沙片区为重点,涵盖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发布的系列人才政策,包含加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揭开“长沙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神秘面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长沙市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长沙人才引进政策针对以自贸区长沙片区为重点,涵盖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发布的系列人才政策,包含加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积极储备青年人才、创新人才分类认定、加强引才主体激励、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实施人才(企业)贡献奖励、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推进海外人才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强化人才工作生活保障、做好人才家属服务10个方面45个政策点。
法律依据:根据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聚集发展若干措施》之一规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措施。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聚集发展若干措施》之二规定:本措施适用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以下简称“片区”)范围内的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其中海外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留学归国人才。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参照执行。
湖南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湖南省出台人才补贴标准,其中刚性引进的高层人才,分5年分别给予人才补贴120万元、90万元、60万元、40万元. 柔性引进的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并入选该县“名师”“名医”“名家”人才工作室的每人每年将给予3-5万元补贴未入选人才工作室的全日制硕士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特长专业特长生):工作前五年每年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5万元、1万元补贴。除了资金补贴以外,在住房以及解决就业、教育等方面,湖南省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措施,其中在住房保障方面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进对象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随调安排到县直对口部门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无正式工作的,可安排临时聘用性工作岗位,基本保险纳入统筹范围,不需安排的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未成年子女需入托或入学,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择校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长沙人才引进政策
长沙人才引进政策:
1、务工人员落户。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2、购房落户。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3、人才引进。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
5、投资兴办企业落户。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6、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7、高校职院学生。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录取落户校学生集体户。
8、学生转(升)学落户。高校职院学生因转学原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转入学校所在学落户地,落户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上。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如下:
1、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二条 《办法》所称的“城区人口”,是指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第十三条 《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为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二)租赁公有房屋的,为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三)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第十四条 《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第十五条 《办法》第三十五条所称的“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毕业生、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的,为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
(二)毕业生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的,为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和第十四条所列的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三)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为教育部门的转(升)学凭证材料。
《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
第十二条 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第十三条 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补贴。
第十四条 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在长首次购房给予同等购房补贴。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第十五条 对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长工作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第十六条 实施青年人才“小荷才露尖尖角”计划,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青年创业项目、不超过20个青年创新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 鼓励在长高校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根据本地生源录取率、录取数和毕业生留长率、留长数增幅,最高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
第十八条 对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九条 对有组织地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
长沙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去年,湖南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同时,长沙出台《关于贯彻和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确,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根据《实施细则》,“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将落实以供保需、以需促供、供需联动、系统平衡的要求,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严防投机炒房。在认定标准上,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通道便捷落户长沙(在“我的长沙”APP即可网上办理人才落户),落户后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的实施,将吸引更多人才来长创新创业,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撑。”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总体要求,全力支持首套刚性住房需求,不断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和配套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快问快答 1、符合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落户长沙后,请问是否不受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长限制,立即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答:细则出台后,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 2、《实施细则》发布前,已在长沙落户且缴纳了社保或者个税的“人才”,是否同样享受该政策? 答:《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同样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通过其他方式落户长沙的,仍须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不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 3、《实施细则》提到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请问如果学历是非全日制,是否符合条件? 答:按照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此类情况符合条件,可以享受该政策。 4、请问符合该政策条件的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如何申报? 答: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可向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由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按流程办理。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可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长沙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长沙人才政策涉及租购房、培训、创业、就业等多方面奖补。具体如下。
法律依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长办发〔2021〕7号)对新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新进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未来五年,长沙市委市政府将整合全市财力,投入百亿以上资金深入实施“芙蓉英才星城圆梦”推进计划,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其中高精尖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资金8亿元以上,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20亿元以上,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资金3亿元以上,紧缺急需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引进培育资金6亿元以上,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资金10亿元以上。此外,还将组建规模不低于80亿元的各类产业扶持基金,并对人才创办企业实施动态支持政策。如一名国际顶尖人才来长创新创业的话,可以享受200万元奖励补贴+200平方米全额购房补贴+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项目资助。
湖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湖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1、刚性引进的高层人才,分5年分别给予人才补贴120万元、90万元、60万元、40万元;
2、柔性引进的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
3、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并入选该县“名师”“名医”“名家”人才工作室的:每人每年将给予3-5万元补贴;
4、未入选人才工作室的全日制硕士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工作前五年每年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5万元、1万元补贴;
5、住房保障: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
6、配偶就业扶持:引进对象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随调安排到县直对口部门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无正式工作的,可安排临时聘用性工作岗位,基本保险纳入全县统筹范围,不需安排的,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7、子女读书扶持:其未成年子女需入托或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023年湖南人才补贴政策是什么
湖南省多地开始推行人才引进政策,其中最有力的手段是实行人才补贴。今年湖南人才补贴标准是什么?哪些人可以领取人才补贴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湖南人才补贴对象1.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及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南人才补贴政策是什么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湖南人才补贴对象 1.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及全日制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副高或高级技师人才; 2.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特长专业仅限特长生)、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当年发布的县人才引进目录中其他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人才。 湖南人才补贴标准 1.刚性引进的高层人才,分5年分别给予人才补贴120万元、90万元、60万元、40万元; 2.柔性引进的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 3.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并入选该县“名师”“名医”“名家”人才工作室的:每人每年将给予3-5万元补贴; 4.未入选人才工作室的全日制硕士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特长专业特长生):工作前五年每年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5万元、1万元补贴。 湖南其他人才补贴政策 1.住房保障: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 2.配偶就业扶持:引进对象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随调安排到县直对口部门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无正式工作的,可安排临时聘用性工作岗位,基本保险纳入全县统筹范围,不需安排的,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3.子女读书扶持:其未成年子女需入托或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 4.企业人才引进奖励:每全职引进一人奖励企业1000元、奖励引进对象3000元。引进带技术、带项目人才,据所带技术成果或项目的效益测算,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因引进人才所带技术或项目创造新增税收的,当年新增入库税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园区企业,按不高于实际入库税额的2%和较上年新增部分的4%给予该企业认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提供10万元专项资助,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的研发经费。该县每年将评比表彰5-10名“新邵县优秀人才”和5个“新邵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每5年举办全县人才工作表彰大会,评选“新邵县突出贡献人才奖”,每名奖金5-10万元。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长沙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