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认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视同工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工龄认定材料包括工龄认定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工资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其他佐证材料。在非公有制经...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些关于工龄认定材料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关于工龄认定材料有哪些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工龄认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工龄认定材料包括工龄认定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工资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其他佐证材料。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法律客观: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视同工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视同工龄认定需要下列材料:
1、合同制员工需要有单位录用时的合同,临时员工需要有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2、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5、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工龄认定表》;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 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 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职工工龄如何认定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龄认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工龄认定材料包括工龄认定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
4、工资册;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
7、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工龄的认定由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国家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而连续工龄则是职工参加工作,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如何查询工龄多少年
查询工龄多少年的方法有:
1、可以通过查看个人劳动合同上的签订日期来确定自己的工龄年限。一般情况下,工龄年限是从员工正式进入公司开始计算的,因此也可以查看入职日期来计算工龄年限。
2、还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有关工龄计算的信息。
3、如果需要确认工龄年限的具体数字,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请,询问工龄的具体统计和核算方法。
4、一般员工是登录社保账户,查看自己社保缴纳月份来计算本人的工龄。
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龄认定材料有以下:
1、工龄认定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
4、工资册;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
7、佐证材料。
由上可知,查询工龄多少年的方法有查看个人劳动合同上的签订日期、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向公司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登录社保账户查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事业单位工龄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龄认定材料:
1、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注明联系电话、手机号)2、工龄认定审批表(研究同意后填报)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核对)4、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5、工资册、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各一份(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由社保中心出具)7、其他佐证材料。
8、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事业单位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事业单位工龄认定材料:
1、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
2、工龄认定审批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
5、工资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
7、其他佐证材料。
8、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凡符合文件要求需要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认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可以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认定审批。
1、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和确认连续工龄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附原始证明材料报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2、审查个人申请、单位上报意见与原始档案记载、原始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3、汇总分析各种材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拟定初步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提交局主要领导研究通过后办理审批手续。
4、对工资因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发生变化的,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有关工资变动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
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职。
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劳动局认定工龄的方法
1、工龄的认定可以从单位发放工资的记录来进行认定;
2、同时可以根据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最初缴纳社保人社局记录进行认定。
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总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这些工作时间的证明一般在用人单位内有相关记录。
认定工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的工资表,不允许提供后来在电脑上打印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综上所述,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而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可以从单位发放工资的记录来进行认定;同时可以根据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最初缴纳社保人社局记录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好了,今天关于“工龄认定材料有哪些”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工龄认定材料有哪些”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