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内容有哪些(合肥:放假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内容有哪些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内容有哪些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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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放假通知
今年儿童节
小学和幼儿园是否放假呢?
来看合肥市教育局回应
网友咨询: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精神,六一儿童节放假一天,请问2020年6月1日合肥市小学和幼儿园放假吗?
合肥市教育局:经了解,《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儿童节(6月1日)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如来信人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市教育局基教处:6350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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