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怎么办(离婚后女方不给看小孩怎么办)
导读: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财产和探视权。根据法律,离婚后应公正分割共有财产。未获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可正常探望,但方式和时间需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共...
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怎么办
导读: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财产和探视权。根据法律,离婚后应公正分割共有财产。未获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可正常探望,但方式和时间需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提交法院调解,最终裁定探视权行使方式。一、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怎么办
在这个问题上,当事人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他们应得的财产权以及探视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应对其结婚前的共有财产作出公正、合理的分割。
同时,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他们同样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因此,当事人完全其实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去探望孩子,但具体的探望方式与时间则需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
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将此问题提交至法院进行调解,由法院最终裁定如何行使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不给付抚养费其实可以要吗
离婚后如果对方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其实可以要。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其实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其实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其实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
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怎么办”,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离婚后女方不给看小孩怎么办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其实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其实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一、离婚后女方不给看小孩怎么办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或者已经是判决离婚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什么情况其实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2、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3、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探视权的执行,涉及到权利人、未成年子女和义务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三方面之间的关系。对申请人而言,探视权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行为;而对于被执行人而言,协助申请人探望子女是其义务,如其拒绝或阻碍申请人进行探望或不提供协助义务,即是一种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依行为执行的有关规定予以执行;同时,探视权行使的对象一般是未成年子女,其虽可实现申请人探望子女的目的,但也可能在执行中因执行不当而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