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法律简答题,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与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何不同?在线等。)
1、 自诉案件 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 诽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
下面将有我来为大家聊一聊自诉案件的范围的问题,希望这个问题可以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关于自诉案件的范围的问题我们就开始来说说。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 自诉案件 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 诽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伤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 知识产权 案、 刑法 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对被告人可判3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案件 。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提起和受理 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 诉讼 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 立案 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自诉人可以上诉。 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受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3.自诉案件的审判的特点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可以自行和解、撤回自诉,但对于《 刑事诉讼法 》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自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见《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通知》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和 伤残 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我们都知道 一审 程序主要目的在于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合理判决。其中 公诉 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略有区别,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参考不同程序。
法律简答题,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与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何不同?在线等。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自侦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的简称,而不是指“被害人可以自行侦查”,因为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定司法机关享有侦查权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行使这一权利。
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有: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渎职犯罪案件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捡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索院立案侦查。
另外,自诉案件是不告不理的。自侦案件是检察院利用职权受理的。
主体也不同,一个是法院受理,一个是检察院受理的案子。
自诉案件有哪几种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指对于法律规定的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从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角度看,在犯罪客体方面:第一类案件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公民人
身权利;第二类案件侵害的直接客体种类比较复杂;第三类案件侵害的客体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案件。对于第一、三类自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没有多大争议。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
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不符合上述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自诉人反悔,
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对已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自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自诉或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根据《 刑事诉讼法 》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诉讼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 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二、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一) 故意伤害 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 知识产权 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 刑法 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和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 刑罚 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法院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 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其实只要就是指那种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同时被害人又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重婚案、遗弃案等等。此时既然属于了自诉案件,那肯定就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
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侵占罪公安局是不可以进行立案侦查的,一般是要受害者自己告诉才能进行立案,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三种:
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
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证据证明,主要是指被害人能够提供被告人的身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被告人对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可以自诉吗
法律分析: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自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自诉的刑事案件有三种,一是被害人告诉法院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被害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加害人侵犯自身的行为。三种案件都需要被害人掌握一定的证据主动上诉法院,法院才会受理案件。
第一,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当地法院提出所诉申请,并向法院投递自诉状,自诉状应当写明事关自诉内容的所有事项,并且写明时间及自己的****等信息。法院审核自诉状后当事人应当前往法院咨询具体情况,确定后等待法院传达开庭通知。
第二,在自诉案件第一次开庭后,若原告无法证明被告有侵害自身的证据,第二次开庭前法院会说服自诉人撤诉。若原告表明在第二次开庭前能拿出新的证据指明被告有犯罪行为,即可第二次开庭,否则法院有权驳回原告起诉。
自诉案件是全程需要原告方掌握证据积极主动应诉,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向法院证明所诉情况属实,有真实证据指明被告有犯罪行为。如果第一次上诉无法证明被告有犯罪行为,很有可能被法院驳回起诉。所以自诉案件一定是原告具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犯罪行为才能起诉成功。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案件罪名都有哪些
自诉案件 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等提起 诉讼 ,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以及 拘役 、 管制 等较轻 刑罚 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轻伤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 知识产权 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 刑法 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 立案 、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您就知道,希望您对我们的回答感到满意。值得注意的是,自诉案件非常强调被害人的 举证责任 ,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今天关于“自诉案件的范围”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