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
法律主观: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
法律主观: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述两类案件,无论原来第一审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都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因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不能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但对于个别证据不清楚,有疑问的,合议庭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检察人员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切实纠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仍然是第一审判决,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出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二审的案件如果案件不清楚,或者是不明白的一般就会发回重审,并且在审查的时候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处理,所以,执法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是有它的理由,最主要的就是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
法律主观:
作为刑事案件,二审时发回重审的情况一般是由于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严重违法,二审阶段无法查清,需要重新审判;发回后,就又变成了一审程序;既然已变回一审程序,就不存在“ 上诉不加刑 ”的情况了,也就是说,如果重新取证后,认为被告人原判决量刑过轻,是可以加刑的;当然,被告人可就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相当于一审吗?对原被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影响
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就是将一审法院的裁判推翻,指令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相当于之前的一审判决不作数,一审法院再重新审理一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影响,原告依然是原告、被告依然是被告、第三人依然是第三人,这些人回到一审法院再重新进行一次一审审理,所做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审发回重审是好事吗
二审发回重审不代表好事或坏事。
二审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如果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可以作出撤销原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裁定;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对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可以选择改判,也可以选择发回重审。当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新判决后,当事人若再次上诉,第二审法院则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因此,二审发回重审仅表明需要进一步审理以查明事实,而不代表对案件结果的预判。
二审程序的作用:
1、审查事实和证据:二审法院会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进行复核;
2、纠正程序错误: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错误,二审法院有责任进行纠正;
3、保障当事人权益:二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进一步申诉和辩护的机会,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4、维护法律统一:二审法院的判决有助于解释和统一法律的适用,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5、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二审程序的公正裁决,可以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信任。
综上所述,二审发回重审并不代表好事或坏事,只是需要进一步审理以查明事实,对案件结果没有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离婚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
法律分析: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时,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而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重新发回一审法院进行审理的审判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二审退回一审是好事吗
二审退回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一般来说,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可能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认定和判罚,具体情况下,二审法院会根据一审法院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存在相关问题的可以发回重审。总体来说,对上诉人有利。
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上级法院在审理下级上诉的案件时,出现了需要由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
第一,原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不清的;
第二,原一审法院在判决中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程序,如遗漏了当事人、缺席审判时有违法的情形。
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的,遗漏当事人或者程序违法的,需要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 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决定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抗诉书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同时还应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法院接到抗诉书后,应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由上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应当抗诉。
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院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
中院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重新在原审法院进行审理。
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返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上诉,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且重审后原告再次败诉,原告仍有权上诉,中级法院必须受理其上诉请求。然而,如果案件原本就是二审案件,那么对于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能再次上诉,但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中院的审判程序:
1、立案阶段:中院接到上诉或者案件移送后,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审理阶段:中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可能包括举行庭审、调查取证、审理辩论等程序;
3、裁判阶段:中院在审理结束后,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4、执行阶段:中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执行,确保法律效果的实现。
综上所述,中院发回重审将使案件回到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一审败诉原告上诉后仍有再次上诉权,但二审案件不得,且发回重审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与一审公诉案件一致,特殊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可自行决定审限,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今天关于“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