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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理(主动到案和自动投案)

逃逸后自首的处理具体如下: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的恶劣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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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理(主动到案和自动投案)

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理

逃逸后自首的处理具体如下: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的恶劣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2、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3、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主动到案和自动投案

1、自动投案和自首的区别,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2、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两种情况,其中一般自首包括被动归案和主动归案两种。而主动归案的前提就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

以下情况属于自动投案: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网赌去自首一般怎么处理

赌博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话会构成赌博罪,负刑事责任。积极自首、或者收集证据举报他人的赌博,可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网赌涉嫌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博金额达到了3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一般的赌博行为处五日一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在上述量罚幅度基础上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自首的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不是所有赌博都是犯罪,有些只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会被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其次,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才涉嫌赌博罪;再次,如果赌博罪罪名成立,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后,自首只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与罪与非罪没有关系,是量刑考虑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的成立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般 自首 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1、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立功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它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辑、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投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等等。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刑事责任的 诉讼 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因此,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 把握自首成立的这一条件,应请注意的问题有: (1)投案人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 投案人因法律认识错误而交待违法行为或违反道德规范行为的事实,不构成自首。 (2)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也即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 投案人所供述的犯罪,既可以是投案人单独实施的,也可以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的;既可以是一罪,也可以是数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的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 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主犯 则应当供停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3)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即犯罪分子应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所实施的罪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如果犯罪人在供述犯罪的过程中推诿罪责,保全自己,意图逃避制裁;大包大揽,庇护同伙,意图包揽罪责;歪曲罪质,隐瞒情节,企图蒙混过关;掩盖真相,避重就轻,试图减轻罪责;等等,均属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自首。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 一审 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自首是我国 刑法 规定的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自首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自首又包括两种情况:一般自首和 特别自首 。也就意味着不同类型的自首,其实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其中如果是一般自首的话,则此时需要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行,不然之后判刑的时候就无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特别自首和一般自首的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相对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之所以特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新刑法投案自首的认定时间是多久,投案行为如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 “归案之前”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投案行为通常实行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觉之前;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讯问或 采取强制措施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 犯罪嫌疑人 未被发觉的情况下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尚未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投案; (3)在犯罪事实还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 (4)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而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 (5)犯罪分子在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 (6)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 公安机关逮捕 的,视为自动投案。 (7)实践中“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一般并非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而是经家长、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8)被采取强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投案是什么意思?自首是什么意思?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要求 ①犯罪后主动投案?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投案是一般自首的要求之一。

详述如下: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认定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行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投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资料拓展: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自-百度百科

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理(主动到案和自动投案)

好了,关于“一般自首”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一般自首”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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