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经营许可证怎么办(酒类到底归工商管还是商务局?)
一、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需到当地所在酒类管理办公室申请。所需材料有:营业执照,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酒类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一、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
需到当地所在酒类管理办公室申请。
所需材料有:营业执照,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有关许可证件复印件;从事进口酒类经营的,还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海关征税税单复印件;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八条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九条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六十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首次备案登记,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在国家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酒类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由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备案登记部门。
第十条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二)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有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3.从事进口酒类经营的,还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海关征税税单复印件;
4.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向酒类经营者颁发加盖印章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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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到底归工商管还是商务局?
酒类应该归商务局管。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经销商实行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制度和溯源制度。酒类经销商到县商务局进行酒类备案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领取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5、如果是经销外地白酒批发业务的还需提交白酒生产厂家盖章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的复印件。酒类经销商到县商务局履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手续并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后即可进行酒类销售。
2012年2月份,县物价局取消酒类备案登记工本费后,酒管办无任何收费项目。从2011年9月份酒类管理职责划归商务局以来未收取过任何酒类经销商的费用。但如果酒类经销商不到商务局履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手续和不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商务局将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卖酒需要办理什么许可证
卖酒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酒类零售许可证。无论是个体经营户还是工商企业,想要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都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备案后领取营业执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不允许开业。若生产经营的内容是酒类,还需要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六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可向社会公布。
酒类经营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需要。酒类属于食品。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酒为预包装食品,厂家生产的散装酒作为散装食品,在食品销售环节都是作为普通食品监管。
目前销售白酒和红酒所需证照一致,除常规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外,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从事食品(包括酒水)的销售、贮存和运输,无需对经营酒类进行专门的备案(现已取消),也不需要另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已取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在许可环节上不做特殊要求,在日常监管中主要就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对于酒类销售,在食品经营许可中,仅仅进行备注,并没有进行条件许可。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根据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废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不再据此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2、办理酒类资质审批要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
3、卫生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批并核发《卫生许可证》;
4、具有从事酒类的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和健全管理证明材料;
5、具备酒储藏的相关设备。
烟草、酒类属于国家危险品行列,烟草、酒类属于易燃物品,容易造成火灾,存在对国家财产和国民安全的隐患,同时还对人身体有害,所以对于酒类和烟草行业的审批是非常严格的,必须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经营要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到经营场所所在的食药监部门办理,申请及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需提交的以下材料:新申请酒类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按照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请书应注明是否经营酒类。对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新增酒类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交《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倒卖矛台酒是什么罚
法律分析:如果倒卖的是假茅台,根据《刑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肯定是要被拘留的,还要被处以罚金。如果销售金额超过了25万元,那么就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作为执法主体吗
根据国务院最新的“三定方案”规定,原商务部门管理酒类流通的职能已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酒类流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也就是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权力,可以对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包括酒类流通)、餐饮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餐厅卖酒水需要许可证吗
法律分析:1、酒水销售公司卖酒水须要办《酒类零售许可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许可条件:有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须符合卫生,消防要求;配备熟悉酒类专业知识和身体健康的经营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