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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导读:在女方提出离婚后,复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双方都愿意并出于真心,他们其实可以随时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如果离婚后双方都有意重建婚姻关系,应按照...

导读:在女方提出离婚后,复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双方都愿意并出于真心,他们其实可以随时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

导读:在女方提出离婚后,复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双方都愿意并出于真心,他们其实可以随时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如果离婚后双方都有意重建婚姻关系,应按照相关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

有这种可能性存在,只要复婚得以实现并且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他们其实可以随时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正式备案的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在离婚之后,男女双方都有意愿并且愿意再度建立起婚姻关系,这时就其实我们应当遵照规定,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其实我们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其实我们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女方起诉离婚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是人生大事,贯彻于普通人的一生。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基本的法律,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之前婚姻法的条款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为此,最高法陆续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下面小编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其实我们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其实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其实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说的?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在新婚姻法框架下,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新婚姻法对于女性还是有些有利的地方,比如其规定在女性妊娠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并且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如果走诉讼程序的话,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及女方。对于家庭女性,其实可以在平日生活中学习些婚姻法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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