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社保具体转移流程(超方便!无需排队,动动手指就能办理这些职工医保业务)
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省内的,具体经办程序为:1.由原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
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省内的,具体经办程序为:
1.由原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完整且缴费信息无误的,当场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确认,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各留存一份。
2.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带到新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内转移平台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发送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生成和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并完成转移基金划转和发送基金划转结果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整个转出手续。
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的,具体经办程序为:
1.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需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并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当场通过省内转移平台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2.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接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20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上传业务办结反馈信息,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的,具体经办程序为:
1.由原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完整且缴费信息无误的,当场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各留存一份。
2.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到新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将应转移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出往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具体经办程序为:
1.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需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连同转移基金转出。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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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社保具体转移流程拓展阅读
超方便!无需排队,动动手指就能办理这些职工医保业务
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医保增员减员登记、参保职工打印个人医保关系转移凭证等业务,还需要到窗口排队办理?
不!不!不!
从8月份开始,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通过汕头市社保局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就能在网上办理多项职工医保经办业务。包括以下这些:
医保增员减员登记
调整医保缴费基数
参保状态更改(在职转退休)
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业务
网上申请打印医保关系转移凭证
(可登录社保局网站查看:http://www.shantou.gov.cn/csi/)
参保单位这样做
选择单位网厅→注册开通用户→使用在社保系统预留的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设置密码,根据当月已到账数据,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医保增员减员登记、调整医保缴费基数、参保状态更改(在职转退休)、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业务。
申报后,可通过进度查询界面查询当月医保申报的进度:
标识“已申报”为用人单位已成功将申报数据传送至医保系统;
标识“已受理”为社保经办机构已受理经办用人单位的申报数据;
标识“已通过”则表示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审核通过用人单位的申报数据。
参保职工这样做
选择个人网厅→输入身份证号码及修改后的社保卡医保密码(注意:非个账密码及金融账户密码),可在网上申请打印医保关系转移凭证、办理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业务。
申报后,参保职工可通过进度查询界面查询申报的进度:
标识“已申报”为参保职工已成功将申报数据传送至医保系统
标识“已受理”为社保经办机构已受理经办参保职工的申报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关系转出凭证可在网上直接打印,而医保关系转入属于“预受理”业务,参保职工在网上申报且查询到业务处于“已受理”的状态后,需携带在外地参保凭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我市所属社保局确认审核。
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也属于“预受理”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在网上申报且查询到业务处于“已受理”的状态后,还需携带《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单位在职职工驻异地工作的,还需提供书面报告)到我市所属社保局确认审核,次月起生效。
来源:汕头人社、汕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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