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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说典丨赡养义务有条件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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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说典丨赡养义务有条件可讲?)

一、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如何赡养老人: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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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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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典丨赡养义务有条件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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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法院典型案例【2022】4号

任何人都有年老的时候,

身教胜于言教,

赡养父母何尝不是为

自己将来被赡养积蓄底气呢?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说典丨赡养义务有条件可讲?)

基本案情

付某1、付某2和付某3系李某的儿子,李某一直跟随付某2生活,在此期间付某1、付某3未向李某支付过赡养费。李某因病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4 585元,均由付某2垫付。李某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付某1、付某2和付某3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付某1、付某3称,同意李某由三人轮流赡养,只要李某跟着付某2生活就不同意给付赡养费,但李某明确表示愿意继续跟随付某2生活。

裁判结果

无棣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付某1、付某3每人支付原告李某支出的医疗费1 528.33元;被告付某1、付某2、付某3每人每月18日前支付原告李某赡养费600元(自2021年6月起)。

法官说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家庭是农村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中国自古就有家天下的价值观,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最基本、最可靠的养老模式,其亲情滋养、其乐融融的功能也是独一无二的,而家庭养老的支持力主要来自儿女,子女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给、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

本案中,李某作为三被告的亲生母亲,将三被告抚养成人,现李某年满八十岁,已缺乏劳动能力,且身患疾病,而三被告均各自成家,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但付某1、付某3将母亲跟随其生活作为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显然既违反公序良俗又违反法律规定,且李某一直跟随付某2生活,并明确表示继续在付某2处生活。虽然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分工赡养父母是合情合理,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被赡养人的意见应当被充分考虑。

百善孝为先,望着父母年迈的背影,作为儿女应该扪心自问:这辈子,我们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看着膝下承欢的儿女,作为父母的年轻人应当反躬自省:任何人都有年老的时候,身教胜于言教,赡养父母何尝不是为自己将来被赡养积蓄底气呢?

法官简介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说典丨赡养义务有条件可讲?)

高慧,女,199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5年进入无棣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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