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中的指示提单(收藏 | 电放提单详解)
一.什么是法律中的指示提单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
一.什么是法律中的指示提单
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二.标的物的提存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承运人此后只需也只能向提单受让人履行提单项下的合同义务并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包括货损赔偿责任,而不再向提单出让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什么是法律中的指示提单拓展阅读
收藏 | 电放提单详解
关于电放
“电放”是由托运人(卖方)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保函后,由船公司申请并提供保函、电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收货人公司盖章的“电放提单”传真件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
所谓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提单、提单副本。
简单来说,电放提单,不用见到正本提单就可以提货,一般收到钱后就可以电放。
电放提单详解
1、货物早于提单到卸货港
随着航运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特别是集装箱运输的普及,装卸港口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从而货物先于其单据到达卸货港的情形极为常见。
在此情况下,若仍然坚持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提货,则可能导致货物在卸货港压船、压港,从而造成卸货港口阻塞,港口费用和仓储费用大幅增加,导致承运人或收发货人的成本负担增加;同样,也可能造成使收货人丧失出售货物的良好时机等后果。
2、使用电放提单可以避免单据遗失风险
依据国际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只要承运人签发了提单,收货人在卸货港须凭正本提单提货(但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提货时无需提交正本提单)。
因此,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提单总要从托运人流转到收货人的手中。在提单流转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邮寄遗失的风险。关于货运单据邮递遗失的风险,依UCP600第35条和URC522第14条的规定,银行对此不予负责。
包括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一旦遗失,贸易商有可能向承运人提出补发提单的请求。这样,不仅贸易商要占用大量的资金,交易成本大幅上升,而且办理提单补发手续的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1年以上。
因此,对于资信较好的收货人或进口商,为避免寄单遗失给收发货人或进口商造成风险和增加费用,有时出口商主动向承运人提出采用“电放”的方式交货。
3、货代提单无法提货
随着中国海运市场的开放,国内的国际运输业务和货运代理业务竞争激烈,中国境内的外国货运代理公司(简称外国货代或货代)开始签发自己的货代提单(House B/L),与托运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
同时,外国货代又必须寻找实际承运人来承运出口货物,即外国货代自己作为托运人,由船东向其签发船东提单,或者指示船东依照其要求的托运人(通常为进口商)签发提单。
当货物到达卸货港时,外国货代提单的持有人凭货代提单向货代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换取船东提单后,凭船东提单向船东或其代理提货;或先由货代或其代理人凭船东提单提货后,货代提单持有人再凭货代提单向货代或其代理人提货。
由此可见,这种货代实际上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船东(实际承运人)而言,这种货代相当于托运人,由其安排货物托运并与实际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取得船东签发的船东提单。
与此同时,对于货主而言,这种货代又相当于承运人并向货主签发自己的货代提单。只有船东提单(MBL)和货代提单(HBL)衔接使用,整个货物运输才能顺利完成。
若卸货港只接受船东提单,而不接受货代提单,则收货人即使持有正本的货代提单,但在卸货港可能无法换单提货。在此情况下,收货人可能会要求采用“电放”的方式放货。(但是有的国家不接受电放提单,必须要正本提单)
4、失误纠正:提单操作失误
在贸易实务中,提单流转过程中的操作失误也可能导致收货人持有正本提单而无法提货。
例如,承运人签发了空白指示(To Order)提单,或托运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提单后,且贸易商之间约定使用汇付或托收结汇方式,托运人在向收货人寄送货运单据时,因种种原因没有对提单适当背书。
当进口商收到这种正本提单后,因提单背书缺乏连续性,不符合提单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即进口商无法证明其为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在此情况下,船公司或其卸货港代理不会向该提单持有人放货。
此时,若将提单再寄回托运人补加背书,有可能导致延误时间。于是,持有无托运人背书提单的进口商,为了尽快提货,通常要求“电放”货物。
5、Surrendered=Telex Release吗?
电放提单上一般会显示“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
因此,电放提单用英语表达就是Surrendered BL 或 Telex Release BL,而original BL则是正本提单。
根据《牛津现代法律用语词典》的解释,“Surrender”在法律用语中,其含义是“放弃某事物”。因此,电放提单上标明“Surrendered”字样,表明其签发人并不想赋予该单据应有的物权凭证功能。
而电放提单上标明“Telex Release”字样,则表明该单据项下的货物的交付与正本提单不同。
一般人会觉得“Surrendered”和“Telex Release”都一样,或者不知道这两者是否有区别。
严格来说,还是有区别的。
1)有“Surrendered”字样的电放提单,表明在目的港应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凭身份提货。
2)有“Telex Release”字样的电放提单,表明在目的港应由收货人凭电放提单传真件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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