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先于老人过世(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导读:依据我国法律,享有抚恤金待遇需为逝者直系血亲或主要赡养人。最新《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儿女等。抚恤金非遗产,但分配参照遗产继承顺序,配偶、父母...
一个孩子先于老人过世
导读:依据我国法律,享有抚恤金待遇需为逝者直系血亲或主要赡养人。最新《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儿女等。抚恤金非遗产,但分配参照遗产继承顺序,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具体分割应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法院通常平等分割,并考虑各近亲属实际状况。法律未明确规定分配,需结合实际情况,鼓励富足者适度减少份额,支持贫困者,实现公正合理分配,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观念。一、一个孩子先于老人过世,其它孩子如何分配老人抚恤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享有抚恤金待遇须满足以下两点基本要求:
首先必须为逝者的直系血亲,例如配偶;
其次需为逝者生前主要赡养之人或部分赡养之人。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近亲属范畴主要涵盖配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辈及外孙辈等家庭成员。死亡抚恤金并非遗产,然而在处置该笔款项时,需参照遗产继承顺序予以划分,第一顺位为配偶、父母与子女,其余人为第二顺位,若无前述顺位人员存在,则将其在后一顺位的家人间进行分配。关于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事宜,应由协议各方通过磋商方式自行解决,如若协商未果,可依法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将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亦会充分考量各近亲属的实际状况实施分配。鉴于现行法律尚未对死亡抚恤金的分配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需要依据已有相关法律的精神实质,结合生活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激励富足的人群适度缩小份额甚至免予参与分配,以期更多地给予贫困或生活环境较为恶劣的人们支持与援助,实现死亡抚恤金的公正合理分配,以便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一个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子女的抚养费其实可以在不损害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其实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其实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其实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其实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其实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其实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其实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其实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其实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个孩子先于老人过世,其它孩子如何分配老人抚恤金”,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老公去世孩子的抚养权自然归母亲所有,首先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资格在自己的孩子去世以后,直接就把孙子的抚养权留在爷爷奶奶身边。其次,孩子的母亲也不能想当然的在孩子的父亲去世以后,自己也推脱抚养的这种法定义务,母亲拒绝抚养的也是违反《民法典》的。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父亲去世后,抚养权其实我们应当归母亲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确实就是这样,在爷爷奶奶的眼中孩子就是传宗接代的,理所其实我们应当归男方所有,特别是在父亲已经去世以后,根本都不同意母亲把孩子带走的这种做法。但是法律上的抚养权的范围是没有把爷爷奶奶包含在范围当中的,丈夫去世,妻子必须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