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后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导读:这个问题的判定需考虑具体情况:婚前单独一方出资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或在婚前已偿清贷款的全款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
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导读:这个问题的判定需考虑具体情况:婚前单独一方出资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或在婚前已偿清贷款的全款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为共有财产,离婚时平等分割;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并全额支付,视为个人财产转化,仍归个人所有。一、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关于这个问题的判定须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是在婚前由单独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在婚姻成立之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且该房产只登记在其本人名下,或者在购买房产之时已完全偿清所有个人贷款,甚至全额支付购房款项,那么该房产即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是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该房产最终登记在谁或两人名下,它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并不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而是一律平等分割;
最后是在婚后由单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若该方已经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项,则该房产可视为其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仍应归为个人财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房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房子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提交免征契税申请,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便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房屋如何分割”,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离婚房屋怎么划分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的房产产权的划分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离婚房屋如何分割?一般夫妻财产其实可以根据协议的方式来划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其实可以提起诉讼,下面,律图就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做出简要的见解。
二、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产问题的规定。
解释根据婚姻三条婚前一方签订房地产合同,并支付首付和银行贷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的财产归属的首付款,付款人的名称,首先,按照协议,自由的原则,其次,你无法到达的协议,法院其实可以作出一个决策属性国有产权登记方,这一次的抵押贷款,但要返回一方个人债务登记的财产权利,婚姻还款的数量及价值增加,根据具体情况物业,照顾孩子和妻子的权利和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第七条规定的已婚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孩子的名字,在房地产归属。
三、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子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2.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
a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其实我们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b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使得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在夫妻婚前的房产,有婚前财产协议的,一般比较好解决,如果相关情况比较复杂的,经过调解与协商也无法解决的,其实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解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获得法律上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