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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上车位能卖吗?(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售卖吗)

问题一:小区地上的车位可以卖吗 实话实说,签订这地面车位买卖合同“的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不懂。 封闭式的车库(就是四周用围墙封闭的,永久性的建筑物,无论建于地...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回答大家关于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小区地上车位能卖吗?(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售卖吗)

小区地上车位能卖吗?

问题一:小区地上的车位可以卖吗 实话实说,签订这地面车位买卖合同“的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不懂。 封闭式的车库(就是四周用围墙封闭的,永久性的建筑物,无论建于地下还是地面),盖这车库事先要经规划批准、并经房产登记、登记成可售建筑,只有这车库里面的停车位才可以出售并拥有产权。业主买受后,还得缴纳管理费,因为物业要投入人力物力来管理维护,还要耗能。 其他的开放式的停车位(例如在小区某处地面上划线形成),这样的停车位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它属于小区的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谁使用谁缴费(停车费),刨去物业收取部分管理费之外,其他的作为公共收益计入小区维修基金帐下。相当于给不使用这设施的其他业主以利益补偿。

问题二:小区物业有权出售地上停车位吗,都是共用部分。 地上停车位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要看建设规划的时候是否规划的停车位。

如果出售的部位规划的是停车位,那么开发商有权出售、赠予、转让等。

如果出售的部位没有规划停车位,那么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开发商无权利进行出售、赠予、转让等

建立楼主可以看看《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

问题三:为什么我小区的地上车位开发商可以卖? 5分 《物权法》颁布之后,作为有车一族的购房人在购买地上停车位的时候,都会对起产权归属产生疑问:《物权法》不是说小区地面属全体业主所有吗?那建于地上的车位自然也属于业主所有了,开发商凭什么再出售? 其实,这是对《物权法》规定的误解。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属无权处分,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 同时《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问题四:小区车位到底能不能买卖!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 *** 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问题五:小区内车位可以卖吗? 可以买卖…因为是自己花钱买的…和房产证一样,有土地证…不过个人觉得很不合理,买了小区的房子,应该配备车位的…现在我们这车位一个三十万,比很多车都贵…最讨厌的是,你有了车位,每个月还要给物业交管理费!

问题六:小区内的人防地下车位能买卖吗 你问下物业怎么说的

一般车位分两种

一种产权车位是有证件的,是在房管局有备案的

另外一种是协议车位,是没证件的,是开发商签的

使用上一般是没得什么区别

但是在交易上,产权的要比协议的高2-3倍

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七:小区的地上车位属于谁?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只有地下车库才能出售,地上按照道理是不允许停车的,因为交了公摊面积,开放商应该是无权销售的。

问题八:小区的车位可以卖给外面的人吗 这肯定不行。小区居民车位应该内部买卖。买给外面人小区没有权利。

问题九:地下车位能不能出售 ■开发商将建设地下停车场的费用打入整体造价,却又高价销售,属于让业主二次“买单”

■省住建厅表态,地下停车场多属国家所有,不准出售,只允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年内将出台政策

核心提示

在郑州市,一个五六平方米的地下停车位,能卖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比房价贵4~5倍。

法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上的地上停车位归小区业主所有,小区房子下面的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谁?开发商高价出售地下停车位有无法律依据?昨日上午,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长期关注该问题的省政协委员闫琪等齐聚一堂,专门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诺:关于地下停车位管理的问题,今年年内将出台相关政策。

□记者 王倩

■现状一 郑州车位比房贵停车问题很头疼

近年来,郑州房价逐年攀升。不过,与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价格飙升相比,房价有点望尘莫及。目前,郑州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最高也不过每平方米1万多元。可是,郑州市一个五六平方米的停车位,能卖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郑州新开发的高档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价格普遍较高,报价都在10万元以上。在郑东新区,不少高档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售价已飙升至15万元以上。东风路、健康路、金水路的几个新建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价格也都在10万元~15万元之间。

目前,郑州的商品房均价在每平方米五千元左右,如果按面积计算,停车位价格则高达每平方米2万元~3万元。

王女士算了一笔账:露天停车,停车费按每天4元计算,一个月才120元,一年不足1500元。15万元的停车位,相当于支付了100多年的停车费!

■现状二 地下闲置地上堵小区停车纠纷多

因地下停车位产生的矛盾纠纷,屡见报端。长江路某小区的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普通车位8.5万元,最高价13万元,只卖不租,不买车位保安不让业主的车进出小区,业主们车堵大门好多次了。

闫琪说,目前,郑州的机动车保有量是100万辆,并且以每年数万辆的速度递增。按三口之家来算,停车就是一个牵涉300万人利益的大问题。“去年,我到长江路、兴华南街的几个小区做调查,发现地下车位的空置率很高,利用率大约只有四分之一。”闫琪说,与地下车位空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区附近的马路两旁,停车太多,不仅对路面交通造成阻碍,还会影响城市的形象。

■疑问 地下空间归属国家管开发商出售为哪般?

根据记者调查,大部分有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商,在出售地下停车位时都是理直气壮,似乎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商掏钱建的,不管是使用权还是产权,好像都是理所当然归开发商所有。

其实不然。闫琪说,根据我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地下室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其空间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地下空间属于国家所有,为何开发商还能自由出售地下停车位?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孟庆才解释说,情况远比看起来复杂。按《防空法》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开发商应修建一定的地下防空工事。修建地下空间的投资,有的是在建设用地出让时, *** 给予地价减免;有的是 *** 给予其他优惠;有的则完全由开发商修建。但无论如何,其人防工程的性质是不变的。按规定,已按人防工程设计建设的地下室,不得出售。但是,《物权法》对车位、车库的规定是: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按约定的方式,允许开发商收取一定的费用,一方面有利于鼓励开发商修建更多的车位、车库,缓解车位、车库需求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会减少管理的矛盾。”孟庆才说,如果规定车库、车位由......>>

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售卖吗

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无权售卖。如果没有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租用车位。车位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

哪些车位不能买

1、小区公共车位。很多小区门口空地一般都会有停车位,这些停车位 属于公共的,使用权归小区的所有业主,开发商无权售卖;

2、人防工程禁止售卖。有些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的,开发商无权销售,但是可以出租;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停车位已经被小区的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也是没有权利开售的。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规定车位只卖不租

车位只卖不租是违法的,这种做法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中“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的立法宗旨。这种行为相当于变相协迫业主购买,剥夺了业主使用停车位的需求。因此,车位只卖不租是违法的。

按一般的法理模式分析,“归属”于开发商的车位、车库,愿意租还是愿意出售,都属于开发商的权利,但是在中国特殊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之下,车位的“产权”有其特殊性。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利,建设房屋之后,再分户室、按面积分割卖给业主,形成复杂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意味着业主不仅对建筑的专有部分,房产证所登记的房产,享有绝对的所有权,还对小区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共管的权利,这既是一种所有权,也是一种基于财产的成员权、公共管理。

开发商对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是否合法,首先要厘清车位产权性质。小区车位产权复杂,有的属于开发商所有,有的属于业主共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目前,(小区车位主要分为三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非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人防车库或人防车位。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车位、车库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重要辅助设施,性质上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但这不意味着,车位、车库就是专用住宅部分的从属物,因为车位、车库是相对独立的。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实践中存在的只租不售、只售不租等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地上车位可以买卖吗

我们知道大多数的小区车位都比较紧张,有一时候回来晚一点就没有位置停车了,这个时候业主们只好想办法自己买一个车位。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地上车位可以买卖吗?

1、小区车位买卖唯一标准就是要了解清楚它是不否办理产权证,所以首先要先确定一下,这个车位它是不是属于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一定要弄清楚来,如果是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那么就可以进行买卖了。

2、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这边其实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不是属于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3、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要知道像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还有一些其它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要知道这些其实它们都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是开发商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还有就是公共道路把它随意划定车位出售,这种就是属于无权处分,可以说这样做就是违法行为,业主们也是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

4、同时也还是要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来进行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这样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这种也是属于开发商所有,所以说开发商也是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总结:关于地上车位可以买卖吗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要买卖车位前一定要弄清楚它是属于公共面积,还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这样才能知道它到底能不能卖。

卖车位违法吗

一、卖车位违法吗

1、卖车位分以下情况:

(1)车位买卖有产权是合法的;法律允许私自买卖车位;

(2)如果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租赁不能买卖,租赁合同应当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以,合法取得了车位所有权的,所有权人有权私自买卖车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办理车位过户流程是什么

1、办理车位送件时,买方必须提供与车位同一小区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因为车位按照规定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

2、办理车位出件时,房主一定要提供一手车位原值发票,该发票若没有,需到开发商处去补开,不能到房产局档案馆调档;

3、有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70年使用权,这样的转让就无法过户,也不存在税费,卖方与买方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到物业更改****,卖方将车位合同与发票转交买方即可;

4、一般情况,车位分产权车位和使用车位,产权车位则按照上述缴纳相关税费;非产权车位和房子是捆绑的,房子过户后,按地下室的方式更名即可。

开发商有权卖地下车位吗

开发商有权买卖具有独立产权的地下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人防工程的车位和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面积分摊的车位没有产权证,不得买卖交易,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具有产权证,开发商可以对外出售,业主可以单独取得车位产权。在建筑小区时,一般会配建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的话,那么开发商是可以进行出售车位的。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如果是开发商投资开发的,那么就有权利有权利出售和租赁的。但是对于小区地面却不是这样的,国内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地面保留机动车车位,但对于地面的车位,是默认不允许销售的。1、一般来说允许买卖的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产权的车位,也就是说购买了车位以后,即拥有了该车位的产权,会有车位单独的产权证,这种车位的使用年限是会自动续期的,所以车位业主不需要担心使用年限的问题。2、还有一种就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使用权的车位,这种车位其实只能算是租赁使用,无法拥有车位的产权,也不可以对该车位进行买卖,而且该车位是有使用年限的,最长只有20年,过了20年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如果遇上小区拆迁或者是自然灾害的话,那么该车位就不属于业主了,也无法拿到补偿费用。3、假如地下车位是根据非盈利性配套做的规划,或者是作为公摊存在的那么就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车位产权就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开发商没有权利出售。4、假如地下车位是以盈利性配套的形式独立存在的,并且没有计入小区公摊中,那么车位产权就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需要有预售许可证或者是销售许可证,才可以出售车位。5、假如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产权拥有人,已经经过产权登记,并且取得了车位产权证书的话,那么车位产权拥有人就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对该车位进行处分。6、假如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的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对于地下车位并没有声明该地下车位产权是单独转让的话,那么该车位就是独立于房屋,所以是不随房屋一起出售的,那么该地下车位就不可以买卖,该车位就属于所有业主一起共有的,车位的收益是按份摊派给业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可见,判断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一种情况是出售规划内的车库是否合法的问题。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另一种情况是出售非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是否合法的问题。该类车位、车库不符合规划要求,一般均是挤占了业主的公共空间建盖或者是把业主的公共用房改为车库。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该类车位、车库应属于业主共用,房产公司无权对外出售。关于购买车库的主体资格问题。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房产公司和业主可以约定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处分,都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即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权。由于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具有规划性和专用性,因此房产公司无权因小区业主暂无购买力或不需购买而擅自将多余车位对外出售。房产公司向非业主出售车位,须经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否则行为违法,应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车位能卖吗?车位如何买卖?

能,但是分情况。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如果运气好,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1、产权车位

有产权的车位有“车位本儿”,可以跟房屋一起进行买卖交易。

2、使用权车位

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没有“车位本儿”,不能买卖,只能进行使用权的变更。车位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在物业交割时进行,涉及车位租赁合同签署或转交(租赁不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可以办理更名,部分小区可直接续费使用。

扩展资料

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1、小区的公共空地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这部分收益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车位不能卖的规定吗

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一款: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009年10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在你这个情况下,车库的所有权是属于开发商的,所以开发商要出卖车位是合法的,但不能卖给业主以外的第三人。车位也不能随意卖给同一业主,而应当按照配置比例;因为例如一个小区车位的配置比例为1:1,如果某个业主要求购买或承租总数为2个或者2个以上的车位、车库时,开发商是有权拒绝的,因为如果满足了这个业主的要求,很有可能造成其他业主对车位、车库的合理需求就得不到满足。

为什么有的车位不能卖

主要是因为这些车位不是开发商的,一般开发商都会更倾向于卖掉车位回本,一种是业主共有的车位,这些车位可能是物业在管理运营,不能对外销售。另外一种就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开发商只能对外出租使用权,不能对外销售。

小区车位有哪几种类型

1、标准车位

宽度为2.5米,长度为5.3米。一般的小车都能停得下。但是,如果是加长型的,比如宝马7系等车型,这样的标准车位就会显得拥挤。

2、微型车位

微型车位的长度和宽度会比标准车位小,具体大小因项目而异;开发商在开发的过程中,在不影响建筑安全功能的基础上,会考虑车位利用的大化,划出一些非标准车位。而在车位空间分割时,有些地方适合做小车位。这类车位,价格通常比标准车位低,但是对于车型比较小的车子来说,这样的车位已经够用了。

3、子母车位

子母车位的价格通常比两个标准车位的价格要,却可以停放两部车子。不过,这类车位的面积,也会比两个标准车位小,通常在停放车子时是一部车子停里面,一部车子停外面,里面的车子要出来,必须先把外面的车子移开。所以,在使用时要考虑到这一点。

哪些车位不能买

1、小区的公共空地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入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很多开发商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小区地上车位能卖吗?(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售卖吗)

好了,关于“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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