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黔东南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可以,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就能办理。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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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就能办理。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黔东南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主观:
额度是80万,福州 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个人贷款 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年3月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 购房贷款 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二)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 购房 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 (三)职工家庭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所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的80%;且职工家庭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职工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职工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的,不需再提供收入证明。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审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九)对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十)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继续完成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州级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的办理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的兑现工作。
想提取黔东南公积金来支付房租,需要什么手续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在就业地无住房而租房居住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的房屋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平方米,超过的按100平方米计算 ,房租费标准按我州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其中:凯里城区每平米12元、凯里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城区每平米8元、各乡镇每平米5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的,月提取额按不超过职工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不超过当月房屋租金计算。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房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房屋租赁价格的计算不得超过当地的最高标准。公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租房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租金收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2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党务、政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文秘、机要、信息、宣传、会务、督办、档案、信访、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中心目标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信息管理科。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科技信息工作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为归集、提取、信贷、会计等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安全、保密及数据备份工作;负责办公网络系统硬件、软件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州财政局、州人民银行及委托承办商业银行的网络连接和有关业务数据对接工作。
(三)委托信贷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管理文件;编制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的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并对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对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及催收;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规范化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咨询、解答及信息反馈;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数据的前台录入及管理。
(四)归集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业务的相关管理文件;负责编制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并对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进行指导;审核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封存手续,并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提出上报意见;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档案的规范化归档移交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数据的前台录入及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的核实和更改;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的宣传、咨询、解答及信息反馈。
(五)会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及编报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拟定向社会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工作文稿;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账务,并与委托银行定期对账;编制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负责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计划、定期存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的管理,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真实和完整;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打印、装订管理以及会计档案的交接工作。
2.负责编制中心事业经费财务收支预算,按规定做好中心事业经费收支的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加强中心各类资产的管理,健全资产登记清查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事业经费会计、统计报表;加强事业经费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对所属管理部的财务报帐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其执行财经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心财会人员职称、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实施管理;负责管理中心事业经费会计档案;完成省住建厅、州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执法监察审计科。
建立健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管理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贷款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和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本息依法进行诉讼和处置。
(七)州直管理部(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领导和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缴存比例;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在州本级范围内负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核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
2.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包括建立房改资金总帐、单位二级帐和审批各单位的房改资金等;继续完成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州级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的办理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的兑现工作。
(八)16个县市管理部: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
2.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寨县管理部
3.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麻江县管理部
4.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平县管理部
5.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施秉县管理部
6.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远县管理部
7.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岑巩县管理部
8.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穗县管理部
9.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柱县管理部
10.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锦屏县管理部
1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黎平县管理部
12.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江县管理部
13.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榕江县管理部
14.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雷山县管理部
15.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江县管理部
16.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河县管理部
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领导和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缴存比例;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在各县市范围内负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核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州纪委派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州监察局派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负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工作。
贵州省公积金贷款额度
贵阳: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意见征询最高额度150万
观点网讯:据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无房且租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0.5倍(20100元/年)。
符合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0.5倍,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0.5倍至1.5倍,具体分类如下:
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倍(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倍(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0.5倍(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根据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共设6个层次,分别是: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部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市级优秀人才(E)、市级产业人才(F)。
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60万元二次贷款首付30%
观点网讯:5月20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为支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当前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实施二级响应措施。
《通知》称,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有过两次以上(含)住房贷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十二个月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仁怀双职工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款
60万。根据查询贵州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信息显示,双职工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60万,单职工最多可以申请50万的额度。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资料及申请流程-贵阳
一般来说,住房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很多朋友办理商业贷款以后想要将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就在这里为贵阳的朋友介绍一下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资料及申请流程。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要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所购房屋在贵阳市内,且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有完整的贷款及抵押登记手续;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信誉,有能力时归还本息,还贷期间无连续3期、累计逾期6次的信用记录;
3、原贷款银行已经同意提前还款。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方式
1、职工原住房按揭贷款银行为建行、农行和工行的,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原住房贷款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向贵阳置业担保公司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所需资料
1、填写好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以及余额清单;
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及期限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且最高不超过45万。
2、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原按揭贷款剩余的年限,且最长不超过30年。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由银行办理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为:(1)向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申请;(2)在银行受理并审查合格后,报市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和发放贷款。
2、由置业担保公司办理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为:(1)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担保公司进行初次审核;(2)初审通过后,报贵阳市市公积金中心审批;(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申请人签合同,并发放贷款;(4)担保公司办理抵押变更。
贵州黔东南:二套房首付比最低两成,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
6月23日,澎湃新闻从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12条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新政提出,降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有效减轻缴存人付款压力。
同时,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60万元。州委、州人民政府引进的第一至第四层次特殊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80万元。
此外,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2022年6月至12月,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不高于购房总价20%的购房首付款后,在个人账户仍保留6个月缴存余额的前提下,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提及,取消首套与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间隔期,缴存职工结清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个人账户内仍有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再执行一年间隔期的规定。
新政显示,加大各类群体住房公积金保障力度,在全州范围内大力推进村(社区)干部、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公积金省内异地购房贷款方面,新政指出,贵州省内其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来黔东南州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新政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办理“商转公”(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超过最高限额的,引导其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及职工,政策提到,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企业职工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年底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贷款发放管理部书面申请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暂缓还款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贵州省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今天关于“黔东南住房公积金查询”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