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拒绝第二次更名怎么办(二次改名户籍科不给改怎么办)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为大家解答关于派出所拒绝更名怎么办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派出所拒绝更名怎么办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派出所拒绝第二次更名怎么办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设置关卡,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姓名更改权归属公民个人,不受侵害,拒绝办理,实属消极办公。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成年人改名要满足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建议大家在去改名之前,一定要三思,毕竟还是有不少人是一时冲动,更名涉及更改的地方较多,包括名下财产,社会报账资料,以及学历证明,如果已经打定注意要更改姓名的,就备齐材料,再去办理。其实名字只是个代号,寓意再过美好,也是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成功的,所以如果一时办理不了,也不要急躁,多沟通,问清楚,准备齐全材料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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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改名户籍科不给改怎么办
二次改名户籍科不给改怎么办:
1、首先可以要求公安局给你出具其不给你进行改名字的理由的证明书。
2、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无理由不给改名字的话,有可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就公安机关出具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不给改名字的决定。
3、对方不出具或者是出具的理由你认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设置关卡,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姓名更改权归属公民个人,不受侵害,拒绝办理,实属消极办公。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派出所拒绝办理曾用名
派出所拒绝办理曾用名原因多为户口上添加曾用名必须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条件,派出所不给你增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按规定添加曾用名必须带有关证件,证明手续去派出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添加,所以派出所不给你添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
派出所拒绝办理曾用名如何处理
派出所拒绝办理曾用名处理方式如下:
1、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2、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设置关卡,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姓名更改权归属公民个人,不受侵害,拒绝办理,实属消极办公;
3、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安局不让二次改名字怎么办
改名字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一般只有一次,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具体操作如下:1、写更名申请;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派出所不同意改名字怎么办
一、派出所拒绝改名怎么办
1、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2、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但公民更名时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3、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二、成年人改名要满足的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三、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1、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
2、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
3、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
4、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二)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好了,今天关于“派出所拒绝更名怎么办”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派出所拒绝更名怎么办”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