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合同中“定金”条款的10个大坑)

一、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

一、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更多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合同中“定金”条款的10个大坑)

一、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合同的含义、特征、生效

1、定金合同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定金条款是有明确的内容,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能够仔细的看自己写的定金条款是不是在里面,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在有需要了解合同定金条款内容却不是特别的去了解时,遇到此问题要解决建议你来蓝箭律师网找律师解答。


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拓展阅读

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合同中“定金”条款的10个大坑)

合同中“定金”条款的10个大坑

以下内容转自:微法官

“定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意经营中被广泛运用。齐精智律师提示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被运用广泛,但法律误区仍旧不能避免。 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一、违约方不能以定金罚则超过实际损失为由,要求对定金予以调整。

裁判要旨:定金虽然属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但与违约金并不属同一概念,违约方要求对定金予以调整,不符合定金的性质及适用规则,不予支持。齐精智律师提示定金属于担保方式,而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

案件来源:《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法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 (2014)渝高法民终字第00356号。

二、当事人约定及实际供货结算中将定金折抵货款,并不改变定金的性质。

裁判要旨:当事人约定将定金折抵货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并不因定金折抵货款而改变双方约定的定金的性质。定金作为合同债务履行之担保,其作用应贯穿合同履行的全部阶段,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均可适用。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沙河市恒远矿业有限公司、河北恒利集团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4)民二终字第197号]。

三、合同约定了定金条款但不履行的,不适用强制执行。

《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从上述规定来看,由于定金合同的实践性特点,定金条款尽管依附于主合同存在,但不宜适用强制履行,因当事人无法依据一份尚未生效的定金合同而要求另一方履行给付定金的义务。

四、原告不能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继续履行合同。

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根本违约,不适用于合同主要目的未受影响的一般违约情形。如果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交付标的物,相对方主张继续履行,说明合同暂时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合同目的仍然可能实现,尚未达到履行不能之程度。此时守约方可就其所受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但不宜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当事人对继续履行和定金罚则同时提出主张,人民法院应告知其选择其一,并且在当事人拒绝选择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五、违约方可以主动适用解约定金。

在明确约定解约定金之场合,违约方可以主动适用定金罚则,无须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对于解约定金而言,定金本身就是合同所附之解除条件,当事人以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来达到解除合同之结果,此时适用的是约定解除的规则;而违约定金适用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其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从而令守约方不得不主张解除合同,此时适用的是合同法定解除的规则。

六、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

七、一般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若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可适用定金罚则。

对于不完全履行行为来说,只有在这些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使当事人缔约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能运用定金罚则。由于定金罚则体现了对违约一方当事人的制裁,运用这种制裁会给违约一方经济上带来极为不利的后果,特别是这种制裁也可以与违约金、实际履行等补救方式并用,因此必须将定金罚则的运用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如果认为任何违约,哪怕是轻微的违约都要运用定金罚则,那么将会导致定金罚则的滥用。一方出现轻微违约就运用定金罚则,给违约一方强加极为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其继续履行合同,并且与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相悖。

八、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既然双方皆无过错,均应免责,互不赔偿亦不需惩罚,故定金应予返还。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应对其作部分免责,其余则按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的规则处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关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十、定金的数额必须在主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罚则。

综上,定金条款属于实践性合同,仅仅约定并未履行,该条款没有生效。

来源:法务之家 作者︱齐精智律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合同中“定金”条款的10个大坑)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