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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一、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1、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财产如下分配:(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

财产继承顺序的今日更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更是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财产继承顺序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探讨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一、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1、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财产如下分配: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具备什么条件

1、继承人应当具有继承资格。即属于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即继承人不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

3、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

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老人登记前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财产顺序及分配比例

继承财产顺序及分配比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遗产确认:首先要确认遗产的类型、数量和价值,并确定遗产是否有遗嘱或遗赠等相关文件;

2、立案申请:继承人需要向当地的法院申请立案,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遗嘱或遗赠等文件;

3、审核认定:法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权利,并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

4、遗产分配: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裁定,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

5、税费缴纳:继承人需要按照相关的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继承税;

6、遗产登记:继承人需要将遗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证、车辆证等。

综上所述,继承是在一个人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等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在继承中,继承人可以从死者那里继承到其遗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不动产、股票、债权等,同时也需要承担死者遗留下来的债务和义务。继承的方式和条件一般由法律规定,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夫妻遗产继承顺序为先夫或妻,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均无则归国家。夫妻共同财产无约定或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分割原则进行分配。分割原则包括各自出资比例、劳务价值比例等。

夫妻遗产继承顺序为:先夫或妻、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均无则归国家。这意味着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其遗产将优先由生存方继承,并继续按照上述顺序传承下去,直至有合法继承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在没有约定或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将被平均分割。分割原则包括各自出资比例、劳务价值比例等。如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方所有的财物,另一方没有对此作出过任何贡献,那么对于前者所有的财产,继承人应优先分配给前者的合法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是不包括在内的,其遗产将按照普通遗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如果夫妻在离婚后一方去世,其遗产是否由离婚前的配偶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死亡时,其财产应按照普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而非由离婚前的配偶继承。只有在离婚协议或遗嘱中特别规定才可能由离婚前的配偶继承。

夫妻遗产继承顺序为先夫或妻,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均无则归国家。夫妻共同财产无约定或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分割原则进行分配。在离婚后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其遗产应按照普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继承人顺序

继承人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财产分配顺序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继承编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继承编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由以上可知,父母子女或者是配偶,都是财产继承顺序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自己的兄弟姐妹外祖母等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一般先由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不存在,才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

(一)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四)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五)遗产分配。(六)酌情分得遗产权。

法律分析:(一)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四)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五)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六)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七)继承解决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财产继承顺序”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财产继承顺序”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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