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的程序是什么(律师说法:遇到纠纷不会打官司?一文讲清打官司的流程)
到法院起诉的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一、必须符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

到法院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原告是自然人)或盖章(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其他形式的证据);
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院对个别情形的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人员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法院收到起诉状后:
1、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来之日起开始计算。
2、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法院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或者报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起诉经审查决定立案后,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计算案件受理费,向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5、决定立案后,立案庭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
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为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收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参照民事诉讼。
五、法院收到起诉后
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事自诉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有五项:"侮辱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有八项: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属于本院管辖的;
5、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注)
6、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注: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二、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上述1-3项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
1、自诉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
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2、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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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遇到纠纷不会打官司?一文讲清打官司的流程
内容提示:因普通人生活中遇到的大多为民事纠纷,故本文特指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打官司重要的有以下几步:立案——诉前调解——交纳诉讼费——分配法官——送达传票——开庭——宣判。下文会作出详细说明。
一、立案
起诉是打官司的第一步,司法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立案,简单说就是把诉讼材料提交到法院。起诉之前,需要明确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及确定管辖法院,诉讼主体即本案的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诉讼请求即自己通过这个官司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管辖法院即哪个法院有权审理自己的案件。
关于起诉,《民事诉讼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所说的诉讼材料,一般包括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讼争案件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合同)、起诉状(起诉状一般要比被告的人数多一份)等等。需要司法鉴定的,还需要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立案最好提交证据材料的复印件而非原件,以免发生证据原件丢失的情况。
目前的司法实务,可以网上立案,也可以现场立案。现场立案的,要将诉讼材料提交至法院的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会要求原告填写一份地址确认书、诚信诉讼承诺书等材料,有的法院还会要求填写小额程序告知书和诉前调解同意书等。
关于立案,《民事诉讼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的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诉前调解
目前的司法实务,讼争案件在立案之后,会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该程序为期一个月。在该程序中,法院会作出一个民调案号(一个案件在一个程序中只有一个案号,案号的作用在于与其他案件相区分)。在这个程序中,讼争案件会分配调解员,调解员会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作出一份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可以调解书为依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诉前调解程序,当事人无需交纳诉讼费。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会转入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则需要当事人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的交纳标准,请查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在此不再赘述。
三、审判程序
作出民初案号——交纳诉讼费——分配承办法官——送达传票——开庭——判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讼争案件会转入审判程序,审判程序作出的法律文书为判决书而非调解书,判决书作出的标准非常严格,建议胜诉把握不大的当事人最好在调解程序中与对方达成调解。
作出案号
在审判程序中,法院也会出具一个案号,与调解程序不同的是,该案号为民初案号。
交纳诉讼费
案号做出后,法院会以短信方式将交费链接发送至当事人手机上,当事人点击交费链接即可完成诉讼费的交纳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收到交费链接后,须在七日内交费,否则将会被视为撤诉。这样一来,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立案程序,费时又费力。如需进行诉讼保全的,则应另行交纳保全费。
分配承办法官
交费之后,法院系统会分配讼争案件的承办法官,当事人可通过12368查询承办法官的工作电话。
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送达起诉状
讼争案件分配法官之后,法官会向被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会载明讼争案件的举证期限,各方当事人最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完成举证工作,否则,可能会承担逾期举证的不利后果。
送达开庭传票
开庭,是整个诉讼程序最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官支持,被告的答辩意见能否得到法官采纳。可以说,开庭之前的所有工作,都在为开庭做准备。开庭传票会载明具体的开庭时间及开庭地点,各方当事人须准时到达法庭。拒不到庭的,将会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开庭,《民事诉讼法》有详细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判决
开庭之后,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庭审情况,提交案件情况说明材料,委托律师的,可以提交律师代理词。完成以上工作后,等着法庭作出判决书即可。
关于宣判,《民事诉讼法》有详细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送达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时一定要注意上诉期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期为15日,如需上诉,一定不要逾期。
至此,民事案件的一审程序介绍完毕,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整个诉讼程序的各种时间,如缴费期限、举证期限、开庭日期、上诉日期等,如果逾期,可能会对整个案件的程序及实体两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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