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流程(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及流程)
一、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工伤处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流程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赔偿流程
一、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请求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进行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二、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待遇计算标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及流程
法律分析: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的,需要完成以下流程:1、受伤职工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职工需要的材料是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医疗诊断书等;2、持工伤认定书到劳动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身份证明文件等;3、劳动监察委员会组织专家检查、出具鉴定书;4、受伤者持鉴定书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第一步: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如果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第二步: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第三步: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第四步: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市下发的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提起仲裁。第五步: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第六步: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第七步: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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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赔偿流程步骤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 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 有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地工伤赔偿流程
法律分析: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工伤保险赔偿流程”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