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年社保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金(失业险交满一年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
交6年失业保险可以领最长为18个月失业金补助。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揭开“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的神秘面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满6年社保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金
交6年失业保险可以领最长为18个月失业金补助。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满6年社保可以领最长为18个月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 第三十条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
失业险交满一年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社保失业金申请条件:
1、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互联网最近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网上失业保险查询是非常多的人查询失业保险相关信息的方式之一,所以接下来就详细介绍一下网上失业保险查询的步骤。
第一步:参保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网站;
第二步:参保人根据需要选择“信息查询”栏目;
第三步:参保人更加需要选择要查询的类型: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调整企业退休(职)、失业保险查询、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查询银行代扣未成功明细查询、参保信息采集错误信息查询、保险关系中断人员明细查询、异地转入人员资金到账情况查询、异地居住停发养老金人员名单查询、滞纳金欠缴天数查询。
第四步:参保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第五步:单击“确定”按钮即可。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社保交了两年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这样的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支持,帮助渡过失业期间。
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相关惩罚有:
1、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好了,今天关于“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