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都包括什么?(建筑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2、社会保险费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2010年个税起征点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都包括什么?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
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费比例为12%,超过部分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4、年金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4、公益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内容,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扩展资料: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
税前扣除_百度百科
建筑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建筑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这个每个地方不同,而且不是每个地方都收的,具体的税率你要咨询当地税务局.就是收你税的那个税局.
预交所得税的分录;
一、建筑业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一、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筑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根据具体的税率计算就可以了,而税率多少每个地区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地区是百分之二.大家可以去咨询当地的税务局.在会计上,预缴所得税也是通过应交税费的科目来进行处理的.本文解答结束.
个税是几个点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扩展资料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10年南京的五险一金缴纳比列是按什么标准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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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险一金”严格的来讲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四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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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
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
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
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
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
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
),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
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
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
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
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
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
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然后还有一点在网上查不出来的东西
首先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比如原户口在北京而去深圳工作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就很成
问题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就是说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这样五险一
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意思是这样比如对于养老保险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还取不出来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单位给你交1000如果你跳槽了这些钱又不能转那
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所以比较无奈
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
很多企业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都是个人交
小头单位交大头)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基数都是能少则少
另外对于福利部分有很大猫腻这个大家将来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
交500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就取不出来的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小心啊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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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日电据《北京娱乐信报》:
四险一金可在个税中抵扣
据了解,个税起征点提高后,除了1600元的扣除标准外,现在不作为纳税基数的“四险一金”也是允许抵扣的,这样就使实际扣除额超出了1600元。这个政策对于北京的工薪阶层而言,很多人都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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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工资计算步骤:
税后工资=工资总额-四险一金-所得税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总额-四险一金-费用扣除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费用扣除额(俗称起征点):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北京市政府依据税法规定,将下
列补贴即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市内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奶费和煤火费共计400元统一在税前予以扣除。这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一项应纳税所得额时,共计可以扣除费用1200/m
所以:
如果税前4000
四险一金=4000×18.5%=740
所得税=(4000-740-1200)×15%-125=184
税后工资=4000-740-184=3074
如果税前6000
四险一金=6000×18.5%=1100
所得税=(6000-1100-1200)×15%-125=430
税后工资=6000-1100-430=4470
如果税前8000
四险一金=6000×18.5%=1100
所得税=(8000-1100-1200)×20%-375=765
税后工资=8000-1100-765=6135
不过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的税前扣除额都是:1600
而且,从工资发放的理论上讲,除了锅贴,其他什么贴都计入工资,要交税!!
(部分国家级的津贴不交税)
已经在公司离职很久了,可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这个公司任然在给我发工资是怎么回事?
您好,先跟公司财务事先确认下是否误操作或者人事出具的工资表是否没有及时更正过来,然后让财务根据真实情况更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以向税务局说明情况,税务局会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处理。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3] 。2021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0] 。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2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
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5]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初,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2009年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和45%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等。该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此前业内一直呼吁的综合税制有望在未来实现。
2018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6]
2018年7月1日起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可享优惠。 [7]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1]
2018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 。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该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8] 。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9] 。
2019年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回应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个税零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 [10]
2019年2月,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9]
2020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申请退税是权利,可以放弃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请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4]
2020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就完善调整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事项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称,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11]
2021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20]
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21]
2022年3月,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2]
好了,今天关于“2010年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2010年个税起征点”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