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产中介(中介有权利让租客搬走吗)
? 大概从一年前的时候,桥北这个地方出现了一个房产中介公司,“亿万家”,东北人开的,里面的业务员全是东北小年轻,这个公司租着房东的房子,然后再隔断分租给...
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中介暴力逼迫搬家,租客如何保护自己权益? 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这样的房产中介
? 大概从一年前的时候,桥北这个地方出现了一个房产中介公司,“亿万家”,东北人开的,里面的业务员全是东北小年轻,这个公司租着房东的房子,然后再隔断分租给房客,赚取中间的差价。桥北这个地方,就是投资客的房子多,很多人在这里买房子,然后出租,因为离主城近,一江之隔,地铁也有了,催生了租房市场的繁荣。自从有了这个房产中介,成了派出所出警的大客户,三天两头的报警,民警算是烦死了。
? “我被捅伤了”,夏天的一个晚上,接到报警,民警许冰赶紧带特勤出警到上城小区,到了现场,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躺在地上,肚子上面有一个洞,指着旁边的一个老头,“他用刀捅我”,许冰抓紧把老头控制起来,带上手铐,接着120也到了现场,将伤者抬走,许冰将老头和伤者的同伴带至派出所。
先询问伤者的同伴,一个东北小伙子,在“亿万家”房产中介里面做业务员,这天跟伤者到上城小区来收房,房子已经到期,可是老头不搬走,跟老头骂起来了,伤者就打了老头,老头就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就捅起来了,自己跑得快,没捅到自己。许冰再去问老头,这个老头大概50多岁,哭了起来,“他们扣我押金,房子到期了,他们不来收房,过了几天,他们说我违约了,押金不退,是他们不来收房,不是我的原因,我跟老伴在菜场卖菜,一个月赚不了几个钱,他们不讲道理,今天过来那个小伙子打我,我才用刀捅的”。许冰看老头可怜,可是法律是无情的,“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用刀捅人啊,对方受伤了,你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一天晚上,接到报警,“中介不退我押金”,许冰跟特勤出警到房间里面,房间里面有四五个人,一对小情侣,一看就是租客,“你们是哪个中介的”,“我们是亿万家的,他们租房子,把房子搞得乱七八糟的,马桶也搞坏了”,“马桶本来就是坏的,后来还是我们修了修”,小情侣说到。许冰询问到“你说房子被人家搞得乱七八糟,房子租的本来就有自然磨损,”“那不行,押金退不了”,中介的小伙子说。许冰被呛到了,“你们退不退,不退跟我到派出所去”,“我们这是民事纠纷,你去告我去,押金退不了,法院判我输,我就退钱”中介的小伙子态度也很强硬。僵持起来了,两个小情侣在旁边也很无奈,“我们去法院告他,不让警察为难了”。
这家公司的套路就是不肯退租金,以各种理由。今天3月份的时候,接到的报警内容开始出现变化了,房东也开始报警,“亿万家中介租我的房子,不给房租”,陆陆续续的房东开始报警,有时候一天能有五六起,到5月份的时候,警情开始井喷了,一天大概有十起了,陆陆续续的房东开始在亿万家中介的公司聚集,讨要租金。房东收不到房租的后果,一个是找亿万家公司,一个就是逼迫房客搬家,亿万家公司门口,租客也大量聚集。
许冰出过很多次亿万家的警,每个同事也都出过很多次这个公司的警。你让警察工作量这么大,警察肯定对你印象也不好,每个同事对这个公司都意见很大。许冰在想,这个怎么才能把这个公司绳之以法呢,得好好研究研究。许冰开始查法律,得有法律支撑。
在一次出警过程中,许冰把这个公司的老总找了过来,一个高高壮壮的东北人,一口东北口音,“公司经营困难,以后我们会付房租的,现在没有钱,”。
? “你们这么大的公司,拖欠我们房租是什么意思,准备跑路么”,报警人是一对夫妻,情绪激动。
? 许冰想到了工商局、房产局,“抓紧给人家房租,要不就给我去工商局”。
“你让他去告我吧,法院判我们输,我们就付钱。”又是这种说辞。
许冰开始拨打房产局的电话,接通后,房产部门回复“如果他们公司在房产部门注册,我们可以管他,没有注册,我们也管不到他。”
? 奶奶的,不注册你们就管不到,再打工商部门的电话,工商说一会就来,不知道是谁联系的媒体,零距离也来了。工商部门的负责人来到了现场,零距离现场采访,当天晚上亿万家就上了电视,一房产中介拖欠房租不给,房东、房客上门维权。
5月底的时候,亿万家跑路了,换了一拨人在公司,也是东北的,说对方转让给了自己,他们还继续收租客的租金。
? 亿万家的这种行为属于诈骗么,很难去定义,许冰认为他们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从表像上看是公司经营行为。工商局对其也没有什么措施,只能最后到法院,可是多少人愿意去打官司的呢,每家每户都是几千元,打官司又时间那么长。
? 许冰有点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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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有权利让租客搬走吗
法律分析:如果与中介签订租赁合同还要区分是中介以出租人身份签的还是以代理人身份签的,明确这样的事实才能界定法律关系,从而判断房东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利收回房屋。中介与房东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介代理房东来处理租金事宜。既然确定了房东和中介是委托代理关系,那么租客就可以吃一颗定心丸了,只要自己按期交租金,哪怕中介跑路,自己也是不用搬家的,可以一直按照合同租住到期满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起底房产黑中介套路:租客需谨防低价骗局
原标题:
低价诱骗租客故意制造违约逼迫租户搬离
起底房产黑中介套路
“个人直租,绝无中介费”“主卧直租,租金2000元,无其他费用”……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时,许多人都被这些招租广告吸引过。但其背后可能隐藏着的黑中介,也许会给你的租房之路带来无尽烦恼。
据教育部预测,今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突破800万人。随着毕业季来临,租房市场也迎来高峰期,一些房产黑中介瞄准了这一时机,将毕业生视为待宰的羔羊。
“黑中介大多会发布诱人的租房信息,故意制造违约索取不法收益,或者滋扰房客迫使其搬离等。”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底房产黑中介套路,提醒毕业生别掉入陷阱。对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强迫缴纳额外费用
肆意实施敲诈勒索
张某今年大学毕业,从网上看到刘某等人发布的房源信息后,马上联系对方看房。因为觉得房子还不错,她很快便与刘某所在的中介公司签约,约定房租每月3700元,押一付三,此外还有卫生费730元。
据张某介绍,当时中介说以后不用再交任何费用了,只要按期交纳房租就行。但两个月后,中介又说需要交3300元取暖费,她提出异议,中介称当时业务繁忙,忘记说这事了。
其实,在北京,物业费、取暖费大多折算成房租,并不需要租客额外支付。因此,张某并未交纳,中介人员便天天打电话骚扰,张某最后无奈地交了3300元取暖费,还外加了500元手续费。
没想到,隔了俩月,中介又让张某交100元门禁卡费。张某交完后,对方说晚了3天构成违约,需要交纳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共计7400元,不交就得马上搬走。张某不搬,刘某等人就不分昼夜地打电话,不仅言语威胁,还派人按门铃。
张某不堪其扰,于是选择退租,刘某等人答应将剩余房租在3个工作日内退到张某的银行卡上,但张某等来的却是刘某等人失联。
截至案发时,张某等25名被害人被强行收取或者因“违约”被强行扣除的钱款达30万元。经法院审理,刘某等7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7年不等。
相比租赁市场,房屋买卖市场的黑中介牟利手段更为恶劣。
在北京三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杨某成立房屋中介公司后,伙同张某、李某在北京某小区从事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其间,杨某通过威胁其他中介公司业务员,垄断了这个小区的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
杨某对没有通过他而擅自进入小区的其他公司中介人员,轻则施以言语威胁,重则拳打脚踢。据卖家姜某介绍,当时其他公司的中介人员在接待他时,直接就说要想在这个小区买卖房屋就必须给黑中介钱,不然会被捣乱。
事实上,对于拒绝配合的小区业主,杨某确曾通过堵锁眼、往屋里泼水、泼油漆等软暴力手段,阻止房屋过户、租赁。根据被害人报案,法院进行核实,这个恶势力团伙通过上述方式先后勒索11名被害人共计44万余元。最终,杨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30万元。
北京三中院法官告诉记者,黑中介大多会通过控制某一区域的房屋买卖市场,强迫房主必须通过其买卖房屋或者必须向其缴纳费用,否则就通过各种手段阻止房屋过户;或者以稍低于市场的价格引诱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租客按照约定缴纳房租后,又强迫租客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或者故意制造违约,索要所谓的违约金。
据介绍,黑中介大多都是非正规房屋中介公司人员或所谓的“二房东”,涉案公司或是没有在工商局登记备案,或虽在工商局登记备案,但未在注册地经营,当事人被骗后往往无法通过公司注册地找到这家中介公司。
涉案的“二房东”则普遍具有曾经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经历,了解租赁市场行情,为吸引租客,他们往往在房租、中介费方面给予极大的优惠,以此为诱饵吸引租客签订合同,以便后续实施敲诈勒索。作为群体性犯罪,犯罪分子多是结伙作案,在作案过程中相互配合。
黑中介骗人套路多
租客谨防掉入陷阱
谁被“黑”得最多?据统计,近5年来,北京三中院辖区内审结的黑中介刑事案件中,被害人85%是23岁至30岁的年轻人,多为应届毕业生或初来北京找工作的外地人。
法官分析认为,大学毕业生刚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奔波于毕业和找工作,没有充分的时间对中介公司仔细甄别,社会经验较少,对租房市场了解不多等,都是被骗的主要原因。外地来北京找工作的年轻人面对北京较高的租房价格,希望多寻找一些报价比较低的中介。黑中介算准了这种心理,常以低价为诱饵,等被害人上钩。因为人生地不熟,被害人迫于威胁,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这也助长了黑中介的嚣张气焰。
通过对相关案件的梳理,北京三中院发现黑中介的敲诈勒索行为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套路:首先,他们会根据年轻人喜欢网上找房的习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并精心制作照片,让房源更具吸引力。
其次,租客电话联系后,中介人员会催促租客尽快现场看房,并以“最近有优惠”等诱惑租客。当租客询问除了房租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时,往往会承诺绝无其他费用。此外,还会声称自己是正规公司并经营多年,或者以拉关系、套近乎的方式让租客放下戒心。
成功签约后,黑中介会千方百计制造租客违约,索要不法利益。比如租客入住后,会再让其缴纳超出约定的费用,或者以租客扰民等各种借口索取违约金,不缴纳就威胁租客要被赶出房子,且定金不退。
最后,当多数租客认识到黑中介的不法企图,并提出异议时,黑中介则会通过半夜敲门、堵锁眼等方式,对租客进行滋扰并施加压力,让租客搬离,或者虚假承诺可以退房租但需要公司审批,要求租客先行搬离等待退钱。待租客搬离后,便直接拉黑微信、拒接电话。
对于当前房屋交易市场存在的乱象,北京三中院建议,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客户服务,通过各种机制手段,加强对上传房源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对曾因不诚信经营行为被投诉的中介公司、中介人员进行“拉黑”和禁言,担负起信息平台的责任,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
此外,还建议工商和住建部门加大对房屋中介领域的执法力度,有效监管,对中介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和整顿,必要时应责令退出市场,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犯罪线索。
法官提醒,租房者应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黑中介的相关套路,谨防掉入陷阱。寻找租房信息时,应通过正规房屋中介公司,不要轻信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尽量到房屋中介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咨询、办理租房业务,并核实中介人员的身份。此外,应当在相关政府官网查询中介机构有无备案,是否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
在租房前,应了解相关区域的房屋租赁价格情况,在网上筛选租房信息时,切莫轻信租赁价格明显偏低的广告,警惕不法人员套近乎、拉关系的行为。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的房租价格及各种费用、违约责任、转租弃租规定等。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法人员以暴力或威胁手段索要承诺价格以外的费用,应及时报警。
中介拿钱跑路了怎么办房东赶人
期平台收到很多承租人的咨询,问的几乎是同一个问题——中介跑路了,房东要赶我走,怎么办?
从中介手里租了一套房租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交付一年房租,由于中介跑路,房东收不到房租就把租客赶出去了。注:房东与中介签署了委托合同。 提问网友一: 租的房子,中介跑路了,但是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中介没有把钱给房东打过去。房东跟中介签的是委托合同,我们跟中介签的是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要赶我们出去,合法吗? 提问网友二: 我签合同的公司是上海XX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最近这个公司有卷钱跑路嫌疑,中介公司跑路怎么办 ,我应该准备些什么告这个公司的相关资料? 提问网友三: 我从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压一付十二),过了三个月中介跑路了,房东要我搬走,房东中介签的两年的委托合同(月付),现在房东让我搬走,我可以继续住下去吗? 提问网友四: 房东和中介签署了委托合同后,我和中介签署了一年的租房协议,并且全款付掉了,住了两个月,现在中介跑路,房东找到我,强行要求我退房,否则断水电。我想问一下,这种状况下,房东可以赶我走吗? 提问网友五: 长租公寓中介跑路,房东拿着合同要收房,强行断电将近一个月、近期又告诉我们要断水,应该怎么处理? 提问网友六: 现在随便一搜,沃克、巢客、蛋壳都是租赁中介爆雷的消息。这种事情,不发生还好,一发生,影响力就很大,波及面也很广,毕竟,这些中介的用户,绝大多数都是老百姓。 一般情况下,房东与中介签订的是委托合同,中介与租客签订的还是租赁合同。这是代理模式,代理模式下,房东将房子委托给中介出租,中介和租客之间成立委托代理关系,中介代理房东将房子出租给租客,并代为收取房租,因为中介只是代理房东进行这些行为,所以此时租赁关系发生在房东和租客之间。换言之,此时形成一个租赁法律关系(房东和租客),一个代理关系(房东和中介),而中介和租客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那么中介多收了租客的钱跑路了,相关后果由谁承担? (一)如果中介虽然与业主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但是是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租客,如果租客知道中介是代理业主签订合同(比如租客在与中介签订合同的时候看了中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租客与业主签订合同直接约束业主与租户。租户向有代理权限的中介公司缴纳费用后可视为对业主履行了合同,业主不可直接要求与租客解除合同。业主只能向中介主张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如果中介与业主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但是是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租客,且租客不知道中介是代理业主签订,以为房屋是中介所有的,租客是与二房东(中介)发生的租赁关系,但因中介与业主签订的是委托合同,中介有权代业主租赁,中介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业主不能直接要求租户腾房,只能向中介公司主张赔偿。 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所以接下来,我们接下来具体说关于委托租赁吧。房东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通常都有这样条款约定,“房东与中介租金按月支付,每月x日前支付”,“中介没有按时支付房租超过15天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而中介与租客签订的合同约定“租金一年一收”。 重点来了,收租金的范围被中介给扩大了,房东对于中介按月交租金,而中介对于租客收租金是按照年来收的。这里中介扩大了收租的范围。从委托的角度,受托人对委托事项的权利必须小于、等于委托权限,超过委托权限的行为对于委托人不发生效力,房东仅委托中介按月收租,而中介对于租客按年收租超过了房东对中介的委托权限,所以,超出部分不对房东发生委托的法律效力。 那是否可以构成表见代理呢?(《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也就是说虽然中介没有实际按年收租的权利,但是有按年收租的权利外观,使得租客有理由相信,中介按年收租是由房东许可的呢?即基于租客的善意,使得房东需要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这里,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不仅要求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对人在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法院认定表见代理不仅要求无权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对人在主观善意且无过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对于“中介超期收取租金”,租客没有不存在过失,租客应当对收取租金代理权限进行仔细审核而没有审核。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中介行为不属于表见代理,法律对于“谨慎义务”提了很高要求,一般租客没有尽到谨慎义务。 所以对平台类似提问者的建议如下: 1、积极与房东协商如何处理,同时,尽联系找中介,联系不上的可以向公安报案,报案的人数多了,因为中介卷款走人又联系不上,涉嫌“诈骗罪”; 2、法律上不支持基于中介租赁而继续在房屋内居住的的,可以代替中介支付房租(对,就是两遍房租)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或尽量向房东争取个宽限期,找到下一个合适居住点;比起重新找房屋租赁的成本,搬家成本以及新房屋租金成本,或许留下更符合自身利益; 3、如果你确实有权居住的,那么继续居住,同时要求房东不要无理取闹的,甚至可以和房东签订补充协议,争议解决的律师费败诉方承担,和房东通过法院解决争议。如果房东违约造成损失的,到时可以一并主张; 4、建议下次租赁直接找房东签合同,或者仔细审阅相关合同条款。(找了中介,中介必须赚差价的,非专业人士自己审阅合同可能心有余而立不足,这个不仅需要知识更需要一定经验的)。如何应对租客破坏房屋?
对于租客的破坏行为,是要追究责任挽回损失的。
如果租客不愿意赔付,可以直接报警让民警协调,必要时扣押租客的押金用于抵扣房东的损失,如果破坏严重导致了重大损失的,还应该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近的一起新闻说的是长沙的卢先生遇到的一件烦心事,几名租客将房东的房子破坏多处,房间门也被破坏出了大洞,而且垃圾遍地,一眼望去一片狼藉,这几个租客的行为极为暴力。
作为房主就应该及时报警,挽回自己的损失,不能只服务租客,而不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对于可以商量的情况还是尽量协商为主,毕竟以和为贵,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朋友的经历,一个朋友租房住已经几年了,她一个人租住在单间里,带有一个阳台,在她准备退房的时候找来了房东协商房屋破损问题。
房子总共有两处破损:
1.因为夏天的某一天她没有关窗户就去上班了,但是突然刮大风,下大雨,房子的玻璃被飞来的异物砸碎了,在没有窗玻璃的情况下,她还住了一阵子。
2.还有一次破损就是一年冬天她和朋友在书桌上煮火锅,需要时因为并无餐桌,结果不知怎么的把实木的书桌烧糊了一块,特别影响美观。
因为和房东相处给比较好,房东看了之后说算了,不用赔了,但是她说还是要赔的,两个人商量了一下,从押金中扣了少量的钱,房东少退了她一点钱,这种结果还是比较完美的。
其实我们家也有一处房子正在出租给他人,这套房子是一个两室半一厅的老房子,我在这里生活了将近20年,后来我们搬家了,房子就租给了别人,已经租出去将近4年了,因为和租客和睦相处,目前租客一直在续租,家里因为是老房子,很多电器都是用了十几年的,租客经常跟我们说各种问题,例如热水器坏了我们家给租客买了新的,水龙头漏水我们也给她换了新水龙头,并未让租客承担责任。
其实例如这样合理的耗损都是很正常的,是可以商量着来的,特别是租客很爱惜房屋,适当的给予帮助也是有必要的,但是如果租客对于房屋特别不爱惜,还恶意破坏就不能容忍,要以强势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租房时你都遇到过哪些糟心事?如何避坑?
租房时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糟心事,比如说房东不守信用、房屋设施损坏、租金过高等等。那么如何避坑呢?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建议:
1. 了解市场行情,不要被低价所吸引。在租房之前,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当地的房租价格,避免被过低的租金所吸引。同时,也要注意不要被虚假的广告所欺骗。
2. 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押金、租期、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律师。
3. 确认房屋设施是否齐全。在看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设施是否齐全,如水电煤气、卫生间、厨房等。如果有问题,要及时与房东沟通解决。
4. 注意安全问题。在租房时,要注意安全问题,如门窗是否牢固、防盗措施是否完善等。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房东沟通解决。
5. 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在租房期间,要与房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与房东沟通解决。
6. 维护好房屋环境。在租房期间,要爱护房屋环境,不要随意损坏公共设施或者私人物品。如果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者私人物品,要及时报警处理。
7. 遵守社区规定。在租房期间,要遵守社区规定,不要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如果发现有人违反社区规定,要及时向物业反映。
8. 及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在租房期间,要及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并且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查验。
9. 退房时要做好清理工作。在退房时,要做好清理工作,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发现有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况,要及时与房东沟通解决。
10. 如果遇到纠纷无法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来解决纠纷问题。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中介暴力逼迫搬家,租客如何保护自己权益? ”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