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保监会新条款(生育保险新规10月1号起实施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备受关注,被称为“好人法”,其明确提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民法典》184条:好人法 ”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0月1日保监会新条款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备受关注,被称为“好人法”,其明确提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考新规将实施6个挂科项需小心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需要小心挂科的项目包括:倒车入库限时210秒,超时挂科;侧方停车限时90秒,超时挂科;过路口不主动避让行人,直接挂科;下车开门前不回头看、停车离路沿过远,直接挂科;转向不打灯、打灯少于3秒即转向,直接挂科;坡起停时车身距边缘线50cm以上,直接挂科。此外,还有3个变化:曲线行驶未挂二挡以上,扣5分;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增加;8项中途停车放宽标准。
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10月8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国家不再统一禁止飞机上用手机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
第五次修订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版规则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也就是说,能不能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是各家航空公司自行决定。
这些情况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施行后,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在政府规定的场所,农民进城卖个菜也好,居民出来摆个摊修个伞,磨个刀啥的,都不再需要办证照了。
快速返还万能险产品被叫停
10月1日起,保监会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正式实施,新规要求人身保险产品设计“两条红线不能碰”:一是产品不能附加万能险账户,即万能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二是年金保险5年内不得返还,5年以后每年返还金额不能超过已交保费的20%。
通知中还提到,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施行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按照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规范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禁止融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及受托投资等活动。
旅游住宿四项行业标准实施民宿也分级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精品旅游饭店》四项行业标准均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中明确,对于投诉,旅游经营者应在12小时内做出受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24小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将旅游民宿分为两个等级,金宿级、银宿级。金宿级为高等级。
新版限制使用农药名录施行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列入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福建厦门:行人违规通行后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可免罚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规定强调“行人违规通行后,自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协助维持交通秩序的可免予处罚”。对违规停车规定要求从严处罚,并特别有条款针对共享自行车的规范停放问题。
吉林长春:同居等关系列入家庭暴力保护范围
新修订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附则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生育保险新规10月1号起实施吗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备受关注,被称为“好人法”,其明确提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考新规将实施6个挂科项需小心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需要小心挂科的项目包括:倒车入库限时210秒,超时挂科;侧方停车限时90秒,超时挂科;过路口不主动避让行人,直接挂科;下车开门前不回头看、停车离路沿过远,直接挂科;转向不打灯、打灯少于3秒即转向,直接挂科;坡起停时车身距边缘线50cm以上,直接挂科。此外,还有3个变化:曲线行驶未挂二挡以上,扣5分;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增加;8项中途停车放宽标准。
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10月8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国家不再统一禁止飞机上用手机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
第五次修订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版规则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也就是说,能不能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是各家航空公司自行决定。
这些情况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施行后,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在政府规定的场所,农民进城卖个菜也好,居民出来摆个摊修个伞,磨个刀啥的,都不再需要办证照了。
快速返还万能险产品被叫停
10月1日起,保监会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正式实施,新规要求人身保险产品设计“两条红线不能碰”:一是产品不能附加万能险账户,即万能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二是年金保险5年内不得返还,5年以后每年返还金额不能超过已交保费的20%。
通知中还提到,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施行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按照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规范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禁止融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及受托投资等活动。
旅游住宿四项行业标准实施民宿也分级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精品旅游饭店》四项行业标准均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中明确,对于投诉,旅游经营者应在12小时内做出受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24小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将旅游民宿分为两个等级,金宿级、银宿级。金宿级为高等级。
新版限制使用农药名录施行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列入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福建厦门:行人违规通行后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可免罚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规定强调“行人违规通行后,自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协助维持交通秩序的可免予处罚”。对违规停车规定要求从严处罚,并特别有条款针对共享自行车的规范停放问题。
吉林长春:同居等关系列入家庭暴力保护范围
新修订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附则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为何要呼唤更多人学习急救知识?
据报道,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专家表示,目前仍需要更多人学习急救知识和技能。
报道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负责人表示,比如人一旦发生心脏骤停,通常10秒左右意识丧失,30秒呼吸停止,4分钟后发生脑死亡,心脏按压可以手动帮助被施救者恢复血液流动,即便被施救者并不是心脏骤停,心脏按压的动作也不会对其造成损害。
若有路人能够及时为患者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坚持等到专业的医护人员赶到,将大大提高急危重患者救治,,目前深圳市市民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仅为1%,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及率多数超过10%,在日本的中学生中甚至达到92%。
《中国心血管病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急性心肌梗死死亡率总体呈上升态势。从之前培训的情况看,公众对急救知识有较强的学习热情,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普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才能让更多好人出手更专业。
希望所有的人都可以自发的学习应急急救知识和技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中国民法总则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正式实施。民法总则从修订、审议到发布都备受社会关注,被舆论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影响可谓涉及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难题,如何解决都可在民法总则中找到原则依据。
近年来,老人倒地扶不扶等事件拷问人心,社会上一些“碰瓷”现象,让民众在选择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之际,心生顾虑。
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法律层面将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民法总则第184条,被俗称为“好人法”。该条款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制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未成年期间,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当然,其间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如婚姻中出现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3年不还,个人照片被滥用,楼上住户的空调往家里滴水……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可以在民法总则中找到原则依据。
见义勇为历来为中国文化所倡导,民法总则对此也予以鼓励。比如,如果他(她)在救人时受到损害,可以得到补偿。
人终将老去。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也可提供帮助、进行监护。他(她)将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度过晚年、有尊严地走完一生。留下的财产,将在法律的保护下按照其生前意愿得到妥善处理,哪怕继承者或接受者目前仍是个母亲腹中的胎儿。
没有急救资格证书能不能实施急救会不会承担责任?
你没有急救资格证书就不能对病人实施急救。否则,如有闪失将负法律责任。如因时间紧迫,可对病人的病情采取有效的医疗控制,立即护送病人交至正规医院实施紧急抢救前方能离开
目前国内应该只有杭州立法了,鼓励持有急救证书的人积极参与院前急救,出现意外免责。
出于人道当然建议救,但没有法律明确支持的情况下,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的讹诈事件是目前最大的障碍,扶过马路都能扶出事儿来,更别说万一救人没救回来了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见义勇为不再“流血又流泪”是真的吗?
近年来,老人倒地扶不扶等事件拷问人心,社会上一些“碰瓷”现象,让民众在选择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之际,心生顾虑。
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法律层面将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民法总则第184条,被俗称为“好人法”。该条款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民法总则第121条还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这条规定也被解读为,如果好人因为救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人要承担损失,受益人可以自愿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没有能力承担损失时,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
好了,今天关于“《民法典》184条:好人法 ”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民法典》184条:好人法 ”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