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权利有哪些(儿童的基本权利)
幼儿的权利包括基本权利和特殊权利。一、幼儿的基本权利1、生存权幼儿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是保障幼儿生命存活、身体健康以及作为生命外围屏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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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权利有哪些
幼儿的权利包括基本权利和特殊权利。
一、幼儿的基本权利
1、生存权
幼儿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是保障幼儿生命存活、身体健康以及作为生命外围屏障的人格尊严的权利。
2、获得保护权
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还比较弱小,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保护并帮助幼儿实现自己的权利。
3、发展权
发展权是指幼儿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其主旨是要保证幼儿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4、参与权
参与权指幼儿具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二、幼儿的特殊权利
1、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幼儿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剥夺幼儿的受教育权。
2、身体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幼儿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幼儿的身体安全。
3、人格尊严权
有些教师往往不重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幼儿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会给幼儿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
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教师应当保护幼儿的人身自由权。
保护幼儿权利的方法:
1、强化幼儿权利与保护的意识
保障幼儿权利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而基本的职能。幼儿园教育与成人本身的教育根本区别在于它的目的是帮助儿童最终成为成熟的、独立的、能正确行使自己权利的合格社会公民,而不是成人的奴隶或附属品。
2、健全法律,依法立教
健全幼儿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预付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促进幼儿权利的实现
要正确认识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各项权利的实现,规范教师行为,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避免体罚。
4、规范幼儿园管理,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防止设施设备不合格、缺乏检修、操作不当造成的意外事故。防止缺乏安全管理制度,由于管理人员引发的安全问题。防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意外事故,及食物中毒、生病、心理问题引发的事故。
儿童的基本权利
儿童的基本权利介绍如下:
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四种权利。
学龄前儿童的性格特征:
1.求知欲强:爱学习,有各种各样的兴趣,注意力比较稳定,善于把开始的事一直做到底。
2.富于友爱感:爱和其它小朋友一起玩,玩时能友好相处,善于把自己的愿望与集体相结合。
3.爱劳动:自主能力强,穿衣、吃饭都要求自己做,主动帮成人做事。
4.有同情心:关心老人,愿意帮助他人,不欺侮比自己小的孩子。
5.道德感和美感:具有爱人民、爱祖国的萌芽,喜爱唱歌、跳舞、朗诵诗等。
6.克服困难的态度:遇到困难努力去克服,并想出办法去完成任务。
7.独立性逐步得到发展。
家庭对孩子性格是有一定影响的,常见的影响有:
1、家庭气氛:一般和睦的、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在事业和生活上互相支持的家庭气氛,对孩子的性格有积极的影响。相反,父母间的争吵、隔阂、猜疑甚至关系破裂(父母离异或父母病故)青少年犯罪率高。
2、家庭结构:有研究表明,来自两代人家庭的儿童在好奇心、坚持性、伙伴威望、与人关系及对劳动态度上均优于来自三代人家庭的儿童。这主要与三代人家庭中祖(外祖)父母对孩子的溺爱等因素有关。
3、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在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普遍的社会,如果不注重对独生子女进行有意识的培养、教育,很容易使他们形成任性、不关心别人、自私等不良性格。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包括什么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包括以下方面:
1. 生存权和发展权:青少年儿童有生存的权利,包括受到适当的照顾、营养、医疗和保护。他们也享有得到教育和培养的权利,促进其全面发展。
2. 受教育权:青少年儿童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无论是在正规学校还是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他们应该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并且不受歧视。
3. 健康权:青少年儿童有享受良好身体健康的权利。这包括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预防疾病和接受治疗的权利。
4. 参与权:青少年儿童有表达自己观点、参与决策和活动的权利。他们应该有机会参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并发表意见。
5. 保护权:青少年儿童有受到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该采取措施,保障他们免受暴力、虐待、剥削和歧视的侵害。
6. 游戏、休息和文化参与权:青少年儿童有享受游戏、休息和自由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他们应该有时间和机会进行娱乐、参与文化活动和享受自己的业余爱好。
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在我国的法律中有进一步的规定和保障。国家和社会积极推动保护和尊重青少年儿童的权利,确保他们的成长和发展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和支持。
《儿童权利公约》共几条,但其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是? ? ?和?
儿童权利公约》共54条,实质性条款41条,其中被提到的儿童权利多达几十种,如姓名权、国籍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医疗保健权、受父母照料权、娱乐权、闲暇权、隐私权、表达权等。但其最基本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四种,即:
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
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儿童四大基本权利
儿童四大基本权利如下:
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如学习超时,孩子睡眠不足,就是侵犯生存权;
2、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如学会欣赏孩子的胡说八道,因为孩子是一个未成熟的状态;
3、参与权,一切跟儿童有关的事情,他都有参与的权利,大人要尊重孩子提出的合理部分;
4、受保护权。儿童是未成年人,要保护他,使他远离伤害。
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资产阶级国家称为人权、公民权。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
《儿童权利公约》
第二条 缔约国应遵守本公约所载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儿童均享受此种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得到保护,不受基于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家庭成员的身份、活动、所表达的观点或信仰而加诸的一切形式的歧视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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