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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2022年警察套改晋升细则)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

接下来,我将针对警察套改是什么意思,法律规定是的问题给出一些建议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警察套改是什么意思,法律规定是的话题。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2022年警察套改晋升细则)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人社部发[2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

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一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一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一级警员、副主任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的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一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

(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对按职务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对其他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人民警察,一级警长和二级警长执行县处级标准,三级警长、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执行乡科级的标准,二级警员和三级警员执行科员以下的标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的执行办法,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分配到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如所任警员职务低于和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综合管理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相同的警员职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和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综合管理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相同的警员职务确定。

(三)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在警员职务序列与公安机关综合管理类机构或公安机关之外相互交流的,按照在接受单位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新录用的警员的试用期工资,仍按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的工资待遇,另行规定。

六、执行时间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的工资政策,从2010年1月1月起执行。

七、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及相应的工资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基层一线人民警察的关怀和重视。各地区要加强领导,周密布置,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会同公安部门认真抓好工资兑现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明政策和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解释。

参考资料:

社会保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

百度百科:持法勤务机构

2022年警察套改晋升细则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已退休警察套改新政策

人民警察退休最新规定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实行警衔津贴的人员,限于各级公安、安全、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警察职务套改

法律分析: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层次,科学设置职务职数比例,同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综合类警察在实施之日后达到退休的人员如何进行职级套改

如何进行职级套改:

《新公务员法》规定,享受职级并行政策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1、身份:只有被登记的公务员或具有行政编制的参公职工可以享受职级并行政策。

2、编制:具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参公职工,包括一些机关事业编制、军转编制等在编职工都可以享受。

3、在岗:不管是什么政策福利的发放,只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在编在岗。

套改:在职级并行期间退休人员,肯定是能享受上第一次套改的待遇,上非领导职务人员套改为职级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人民警察处分结束后需要多少时间可以参与套改

人民警察受党内警告处分的没资格参加职级套改。

公务员职级套改就是2019年6月份起新《公务员法》施行后所进行的对应职务与职级之间的套改。套改完成后可以进行职级的晋升。各地的做法基本上都是“一套两晋”,即进行一次套改和两次晋升,但实际上各个单位目前套改都基本完成,但晋升一次就算比较快的了。职级的晋升其实以之前的职务晋升相差不大,也要进行酝酿、民主测评、推荐、公示等等手续,在2019年12月前进行二次晋升,可以简化手续。

这警察职务套改方案,什么意思,

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以开封市为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市、县公安机关中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范围。

扩展资料:

警察职务套改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县成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职务套改由市公安局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套改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实施。

3、比照套改条件,结合民警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进行职务套改,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存入个人档案。

开封市人保局-开封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

公安职务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法律分析: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2022年警察套改晋升细则)

好了,关于“警察套改是什么意思,法律规定是”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警察套改是什么意思,法律规定是”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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