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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警察是什么罪(暴力袭警!拘留)

打警察是什么罪对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当事人,有3种定罪处罚的方式:第一种是治安管理处罚,《人民警察法》规定,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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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警察是什么罪(暴力袭警!拘留)

打警察是什么罪

对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当事人,有3种定罪处罚的方式:

第一种是治安管理处罚,《人民警察法》规定,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种是刑法妨害公务罪,《人民警察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种是刑法故意伤害罪,如果当事人暴力袭警,造成民警重伤甚至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相关知识: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活动。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刑法》第277条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具体的有四种情况:

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这是妨害公务罪的典型类型。

2、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是妨害公务罪的第二种类型。

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是妨害公务罪的第三种类型。

4、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是妨害公务罪的第四种类型。

(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至于行为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无特定关系,则在所不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胁迫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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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警察是什么罪拓展阅读

打警察是什么罪(暴力袭警!拘留)

暴力袭警!拘留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打击违法犯罪受法律保护。然而,总有些人肆意挑战法律底线,阻碍民警执法甚至暴力袭警。近日,连云港东海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袭警案件。

PART

酒驾被查

8月10日下午17时许

江苏省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在安峰镇迎宾路执勤时

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形迹可疑

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

发现摩托车驾驶员程某见一身酒气

有饮酒驾驶机动车嫌疑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该男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PART

暴力袭警

民警准备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

做进一步调查时

程某见拒绝接受传唤

在旁的程某见的女儿程某静

以撕扯、辱骂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

打警察是什么罪(暴力袭警!拘留)

程某见的妻子尹某翠

则上前将民警辅警警服撕坏

并将民警执法记录仪摔坏

多次以撕咬、手抓、踢打等方式

殴打执勤民警辅警

致民警辅警面部、手臂等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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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峰派出所民警辅警随后也赶至现场

在传唤尹某翠过程中

尹某翠拒不配合

并将民警手臂咬伤

PART

三人被拘

案发后

东海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

治安、刑警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

扎实调查取证

8月11日

犯罪嫌疑人尹某翠因涉嫌袭警罪

被依法刑事拘留

违法行为人程某见和程某静

因阻碍执行职务

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程某见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将进一步接受处理

PART

警方提醒

法律链接

暴力袭警不仅冲击了法律底线,也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转自 | 连云港交警

来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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