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有什么奖励(追记一等功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分为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两类,由总政治部统一制作。英雄模范奖章分一级、二级两种;立功奖章分一、二、三等功奖章三种。简单的说,为了人...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国家授予的一等功有什么用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等功有什么奖励
法律分析: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分为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两类,由总政治部统一制作。英雄模范奖章分一级、二级两种;立功奖章分一、二、三等功奖章三种。简单的说,为了人民为了国家,去做一件九死一生的事情,才可能会被授予一等功。因为是九死一生,所以绝大部分人,只能在死后被追授。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二十三条对个人的奖励项目:(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六)八一勋章。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八一勋章为最高奖励。根据需要,中央军委可以设立其他勋章。
第二十四条对单位的奖励项目:(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追记一等功有什么待遇
追记一等功的待遇如下:
1、提前晋衔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五条: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提前衔或者提高职务和工资档次,获一等功以上的文职干部,可提前晋级等级或提高职务等级和工资档次。
2、一次性抚恤金增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1)、获得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2)、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3)、立一等功的,增发25%。
(4)、立二等功的,增发15%。
(5)、立三等功的,增发5%。
3、政府安排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修订)》第六十条: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追击一等功概念
追记一等功就是立一等功的人已死亡,因此就追认他一等功,这种现象一般是在战斗中或某种事件中对立功者的认可,立功奖历可送其家中亲属,亲属享有烈士和一等功臣应有的家属待遇,说明了立功人员在战斗中做出了突出事迹,得到了高规格奖历。
一等功有什么待遇
待遇主要包括:一等功是对个人做出突出贡献的认可,有很大可能获得提干,转业或复员有优势,身故后有抚恤等,其家属也能享受到一定的优待,除此之外,还有精神上以及物质上的奖励,当然了这些远不及一等功这个荣誉的重量。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1、第十三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2、第十四条,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3、第十五条,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应当说,现在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全家都光荣。这也是国家对待优秀军人一种精神奖励上的鲜明导向,鼓励军人在服役期间创先争优、再立新功!
一等功是什么概念
一等功是指在特定领域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人员所获得的最高荣誉称号。
获得一等功需要在执行任务或训练中表现出色,具有重大贡献或杰出战功,以及在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获得一等功的人员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奖章、奖金等荣誉和奖励,同时也会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尊重。一等功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勇敢和奉献的最高肯定,也是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勇攀高峰的重要力量。
拓展知识: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记一等功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一等功是指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的行为,获得一等功是获得一等功及以上的文职干部可以要求提前升官加职,对获得一等功的军人将士准予授以荣誉称号和勋章。立一等功是十分困难的的事,一般情况下,嘉奖由连营办法,三等功由团旅批准。而二等功由旅师批准的,一等功是由团师批准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一等功和一等功臣的区别
含义不同、授予的对象不同、所指范畴不同。
1、含义不同:一等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中的一种,用于表彰在战斗或军事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或集体。一等功臣是指获得国家一等立功奖章的个人,是对国家、社会或集体中做出杰出贡献的表彰。
2、授予的对象不同:一等功可以授予一个集体、团队或个人,以表彰其在战斗或军事工作中的杰出表现。一等功臣是针对个人的,是对国家、社会或集体中做出的特殊贡献的表彰。
3、所指范畴不同:一等功臣是指获得国家一等立功奖章的人,贡献可以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等方面。一等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奖章,用于表彰在战斗和军事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或集体。
现役军人一等功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
现役军人一等功可以自主选择工作,也可以由国家安排当公务员,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军人退伍后,国家会发放给一定的退伍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奖励的个人,授予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立一等功有什么待遇
立一等功的待遇如下:
1、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等级工资档次。
2、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等级工资档次。
3、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1、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2、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3、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4、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5、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6、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7、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8、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9、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1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国家授予的一等功有什么用”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