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不接电话”“直接消失”的人,有两个方法解决)
一、欠债不还怎么办1、一方借了钱给另一方,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达之后,借钱的人还未还款,经出借的人多次催促也没有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钱人归还本金以...
一、欠债不还怎么办
1、一方借了钱给另一方,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达之后,借钱的人还未还款,经出借的人多次催促也没有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钱人归还本金以利息;
2、在实践之中,欠钱的人还不起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欠钱的人一时没有钱来还债。这种情况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钱的人分期进行还款。第二种是没借钱的人完全没有能力还钱。这种情况,建议进行起诉。法院进行判决后,可以利用法院判决的生效文书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会追踪借钱人的财产,将借钱人所有的财产,扣除必要的生活开支之后,归还给出借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应该如何维权自己的权益
1、首先,借钱出去的时候尽量写合同,且在合同中约定好借贷利息以及支付方式;
2、其次就是要保管好当时借款出去的转账凭证。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收捡好转账票据;如果是用微信、支付宝等进行转款的,在转款的时候要进行备注,并且注意保存;
3、再次就是如果要进行起诉的话,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还款。
4、最后就是出借人如果提起民诉诉讼,一定要准备好上面所说的材料,如果有证人,需要一起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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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怎么办拓展阅读
对于“欠钱不还”“不接电话”“直接消失”的人,有两个方法解决
别人欠你钱不给你是有风险的
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突然失踪或不理人
有些债权人就遇到了债务人
故意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
对方欠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接电话不见人咋办?
两种方案:
要是对方一直不见人、不接电话,一直拒绝还款,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种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一般三年),一般可直接向原告(债权人)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债务人)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款项和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起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等证明存在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天)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你的申请后,法院可以采取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老赖名下的财产比如银行卡、房产和车辆或者其他财产。也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欠条借条或没签订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借贷或者买卖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没有借条欠条合同,并不妨碍起诉,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即可,比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借条合同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豫法阳光 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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