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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正义还算不算正义?(公安机关抓错人了,会不会留有案底? 或者以假乱真徇私枉法以20年前内蒙古的呼格案的形式处理?)

首先明确的给出回答,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正义往往是紧跟着邪恶、每当邪恶事件发生后、正义必须及时地、在事件造成的影响、还没有消失之前、有所行动有所措施、那叫正义。...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析一下“呼格案为什么不敢追责”的优缺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迟来的正义还算不算正义?(公安机关抓错人了,会不会留有案底? 或者以假乱真徇私枉法以20年前内蒙古的呼格案的形式处理?)

迟来的正义还算不算正义?

首先明确的给出回答,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正义往往是紧跟着邪恶、每当邪恶事件发生后、正义必须及时地、在事件造成的影响、还没有消失之前、有所行动有所措施、那叫正义。用正义的力量把邪恶镇压下去、那叫正义。如果邪恶已经得逞了、正义却没有动静、只能说明正义已经淡然无存。拿呼格案来说、当呼格案发生后、呼格及呼格一家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呼格和呼格的家人看不到正义在哪儿。呼格的案子最终得以翻过来、那叫沉冤得雪。根本不是迟来的正义。“迟来的正义”是一块遮羞布、是用来遮盖“无能”。

公安机关抓错人了,会不会留有案底? 或者以假乱真徇私枉法以20年前内蒙古的呼格案的形式处理?

当然不会。公安内部也有一套他们的管理制度是不能够轻易的给人安上罪名。

如果你没有犯罪,只是被错抓。是不会留有案底的。

更不会以假乱真徇私枉法,以20年前内蒙古的呼格案的形式处理。内蒙古呼格案那么处理,是因为当时有一定的证据指向呼格,大致是能够证明他至少猥亵了尸体。若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不会对你进行刑讯的。

所以说只要不犯罪,一般来说是没有问题。况且现在已经比20年前有了更大的进步。出现误抓误判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了。你要是真是被抓错了,肯定不会留下案底,这个完全可以放心,如果不放心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为你出具一份误抓误判的证明。

冯志明为什么到现在也不承认错案

现在不是被批捕了?具体什么情况大家都不知道呢。这些错案放到现在是一般不会出现的,因为那是特殊年代,严打从严从快,带来的必定是审理的草率,当年还有因为耍流氓就被死刑的呢,按理来说也是冤案的。大时代和个人的原因,现在就不是他是否承认的事情了,事实就在那了,他就是主要负责人。

求采纳

呼格吉勒图的社会评价

网络评论:

我最关心当年办案人员怎么处理;

可怜啊,18岁的大好时光,能赔偿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吗?惟愿以后不再有;

一个历史性的判决,为司法的权威性感到庆幸~可惜冤死的人已无法再生,那些当年草菅人命的官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关注的是事件背后信息的挖掘和责任人的处理。

法国欧洲时报网2014年12月17日发表文章认为,无论是纠正错案,还是推动制度建设,无疑都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心。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也离不开外界推动,但毕竟是法院系统在法律框架内部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完成,这与具有人治色彩的“平反”相比,法治是最终的赢家。

“呼格案”是一场“惨胜”,来之实属不易。内蒙古公安厅纪委证实,已成立调查组,对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进行依法调查,调查结果出炉之前,尚不得而知除了构成这起错案本身,相关人员是否还有阻挠纠正错案的嫌疑?我们拭目以待。

王琳:有错必纠当成法治“新常态”。

“公众称呼格吉勒图案为冤错案,反映的是公众对案件审理的期待。”张建伟进一步解释道,公众把呼格吉勒图案称为冤错案,其实是老百姓从常理的角度来说的,并不严谨,也没有按照严格的法律思维来考虑。“这是大家的一种感性判断,可以理解。但严格说来,这是不合适的。因为从专业角度讲,只有再审法院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判决后才能对案件定性。”

“如果认定此案确有错误,将按法律程序坚决依法纠正,但只有依法作出再审判决后才能有定论。”李生晨强调说。

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刘宪权

呼格案是怎么回事?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亦称“4·9”命案)。案发仅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2005年年末,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交代“4·9”命案是他所为。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主要内容是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扩展资料: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格吉勒图父母公开道歉。并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转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个人慰问金3万元。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2015年4月10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免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职务,并于次日在公安机关传达。

人民网-呼格案

迟来的正义还算不算正义?(公安机关抓错人了,会不会留有案底? 或者以假乱真徇私枉法以20年前内蒙古的呼格案的形式处理?)

今天关于“呼格案为什么不敢追责”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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